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专利等有形或无形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财富。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知识产权);如果按所有权来划分,则可分为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人们对财产的认识不断深化,财产的范围也随之拓宽。财产权则指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所构成的集合体。[size=12.6667px]
如果私有财产都是公有的,那就不存在私有财产。从财产的定义看,财产是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研究财产,就必须充分考虑到人与社会。从概念的直属范畴看,财产属于经济学、社会学的范畴,而财产权则属于人的权利和法学的范畴;法学与社会学、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就好比财产权与财产的关系,而所有这些学科课题的研究都是以人与人类社会为根基,离开人来谈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就好比离开财产来谈财产权。为什么私有财产不可公有呢?就让我们从人说起。
在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模型〔2〕中,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排在首位;其次序依次为:一、生理需求(The Physiological Needs),二、安全需求(The Safety Needs),三、 社交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The Belongingness and Love Needs),四、尊重需求(The Esteem Needs),五、自我实现需求(The Need for Self-actualization)。生理需求,是人的生命机体最原始,最基本的需求。人是要依赖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生存的,而衣、食、住则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财产物质基础。当一个人没有赖以生存的财产物质基础时,这个人为了生存,就得依附于某个人或组织。 (〔2〕AbrahamH. Maslow 1987 (1954): Motivation andPersonality. 3rd edition.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ISBN 0-06-041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