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hb 发表于 2019-7-3 09:35 
单价单位就是单价单位,不是你把单价单位叫成表现形式就可以否定的。
一个小学留级生,这么愚昧无知。你 ...
鉴于你连小学生必备的常识都没有,我只好用同类的数学关系来启发你,不知你有没有举一反二的能力。
听说过路程、时间、速度三者的数学关系吗?
设某人用10分钟时间跑了10千米路程,用路程除以时间可以得到以下的结果:
10千米/10分=1千米/分
这里的1千米/分可以表达以下的信息:
①单位时间(单位是“分”)经过的路程是1千米(单位是“千米”)。
②跑步的速度,即所跑路程与所用时间的比值1千米/分(单位是“千米/分”)
也就是说,如果表达的是单位时间经过的路程,就只能以分子的“千米”为单位;只有表达速度,即所跑路程与所用时间的比值时,才是以“千米/分”为单位。
这就是说“1千米/分”,并非只能表达比值——速度(单位是“千米/分”),也可以表达分子——路程(单位实际是“千米”)。
速度实际上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计算:
10分/10千米=1分/千米
这里的1分/千米可以表达的信息是:
①单位路程(单位是“千米”)所花的时间1分钟(单位是“分”)。
②跑步的速度,即所用时间与所跑路程的比值1分/千米(单位是“分/千米”)
也就是说,如果表达的是单位路程所花的时间,就只能以分子的“分”为单位;只有表达速度,即所用时间与所跑路程的比值时,才是以“分/千米”为单位。虽然这个速度的表达与上一种表达的大小正好相反,但表达的也是速度,也是比值。
这就是说“1分/千米”,并非只能表达比值——速度(单位是“分/千米”),也可以表达分子——时间(单位实际是“分”)。
比较上面的两种计算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当我们要表达的是路程(单位是“千米”)或时间(单位是“分”)时,只能用其中的一种方式,即单位在分子中的那种方式来表达。
而当我们要表达的是速度、即比值(单位是“千米/分”或“分/千米”)时,则可以用上面的任意一种方式来表达。
现在回到我们讨论的单价上,如果单价的单位就是“元/件”,即两者的比值,那么它也一定也可以用“件/元”的方式来表达。例如1个篮球80元,就即可以表达为“80元/个”,也可以表达为“(1/80)个/元”。
也就是说,篮球的单价是“80元/个”,也是“(1/80)个/元”!
如此荒唐的价格表示当然只能出自你那个没有知识的头脑中,因为单价、单价,就是单位商品的价格,而不是单位价格表示的商品数量!
因此,既然单价只能有“元/件”的表达方式,而不能有“件/元”方式,那就证明单价本身并不就是元与件的比值,而只能是对应于单位商品的“元”,即它的单位只能是“元/件”中的分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