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制度
细规年内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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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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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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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世煌/综合报导】
大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经理人股票分红可望逐步进入制度化的阶段。根据国资委日前发布的通知指出,大陆有关部门将在今年内研究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于目前大陆国资企业经常为股权激励制陷入争议的情况,将具有示范作用,同时也将有助于未来国资企业延揽人才。
所谓的股权激励制度即是一般台湾股市所称的股票分红制度。根据统计,目前大陆16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家或地方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就有900多家,其比例大约有三分之二。因此,市场人士预估,一旦今年的该项指引顺利出炉,受影响的国有企业主管至少在5万至10万人左右。
事实上,过去大陆中央对于股权激励制度也曾经有过政策指示,其中就包括了2006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2008年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惟当时的相关指示主要是限制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条件跟范围,例如近3年无财务违法行为和不良纪录,或是要求经理人业务必须达一定标准才能享有股权激励等,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股权激励制度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滥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今年内可望出炉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目前国资委尚未透露其制定方向或范围,但据了解,内容将包括国有控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等,未来都将有具体的操作原则出炉。该指引也将会触及健全公司治理机构、建立市场化的人才选拔机制等,其中后者被外界认为是股权激励制度等政策的延伸,将有助于未来国资企业以股权激励制度延揽人才。
市场人士则认为,在大陆愈趋国际化的同时,国资委应该会对具有留住优秀经理人的股权激励制度提出与往年较为不同的看法,因此,有关上述该指引是否会为今年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制进行松绑,市场正在密切注意当中。
有趣的是,尽管外界关注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的演变,但目前国有控股公司对于此一制度的态度却相当慎重,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国有控股公司的经理人均是透过行政任命上任的,与市场化的股权激励制度其实存在某种程度的矛盾,使得这些公司的高层对于推动股权激励制度并不如中央来得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