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营业收入179亿元,净利润亏损34.47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116.99亿元,2017年净利润亏损41.59亿元;营业收入增长了52.91%,净利润上涨了17.13%。连续两年亏损76亿元。2018年资产负债率74.95%,2017年资产辐照率73.02%。2018年负债562亿元,2017年负债602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380.05亿元,已使用额度是336.11亿元,归还 贷款92.27亿元。
关于财务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负债总额为 56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60%,但报告期内利息支出 20.62 亿元,同比增加 55.28%。
关于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 109 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 关于亏损业务。根据年报,你公司氯化钾业务、碳酸锂业务为公司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镁板块、化工板块报告期亏损较大。镁板块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018 年亏损 47.2 亿,报告期末负债总额为 390.41 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97.80%;化工板块中,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一、二期项目亏损 7.69 亿元,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亏损 12.24 亿元,报告期末负债总额为 104.64 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109.65%。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 2017 年与 2018 年镁板块、化工板块主要经营单位的财务数据。
(2)结合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融资渠道和能力、资产受限情况,评估上述镁板块、化工板块主要子公司的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相关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
(3)结合镁板块、化工板块 2018 年的主要亏损原因,2019 年初至今两板块经营成果,主要设备生产负荷和主要产品的产出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未来对镁板块、化工板块的发展规划及具体措施,并充分提示两板块盈利能力风险。
2. 关于主营业务数据。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从事氯化钾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78.90 亿元,营业成本 132.05亿元,毛利率约为 26.18%。
(1)报告期内你公司氯化钾业务实现收入 74.50 亿元,毛利高达 71.94%。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氯化钾产销量水平、产品价格变化情况、产销量上升情况下营业成本下降的原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氯化钾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根据年报,你公司“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化工产品”报告期内实现收入 29.08 亿元,较上年增长 64.69%,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6.2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2017 年与 2018 年“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化工产品”中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信息,说明本期“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化工产品”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如有)。
(3)请你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补充年报第 29 页“营业成本构成”中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如原材料、人工成本、折旧、能源和动力等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4)请你公司结合工艺流程说明,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间是否存在共同成本及共同成本如何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摊,主要产品间是否存在上下游关系,如存在,相关产品(包括副产品、联产品)在不同产品线间流转的定价依据。
(5)报告期内你公司贸易业营业收入28.98亿元,营业成本28.5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6.20%、15.83%。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大量开展贸易业务的原因,主要业务模式、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并说明采用总额法核算贸易业收入和成本的合理性。
3. 关于海虹化工破产重整。2018 年 9 月,你公司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化工”)进入破产重整,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请你公司:
(1)简要说明海虹化工的破产重整计划及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海虹化工破产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
(2)列示海虹化工破产重整对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资产、负债、损益科目的影响金额。
(3)根据年报,你公司对海虹化工的应收款项为 25.07 亿元,海虹化工预计破产债权清偿比例为 25%。请你公司函询海虹化工破产管理人,说明前述债权清偿比例的确定过程;说明你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在未来年度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及其原因,明确未来期间你公司破产债权收回比例与当前预计比例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
(4)年报长期股权投资附注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对海虹化工计提 2.96 亿元减值准备,同时其他增加项发生额为 2.96 亿元;资产减值损失附注显示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为 2.66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对海虹化工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发生金额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与合理性,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中计提减值金额与资产减值损失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金额不一致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关于资产减值损失。根据年报,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8.64 亿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16.10 亿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56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资产减值损失涉及的主要生产线及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并结合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相关参数、测试结果等说明上述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关于关联交易。根据年报 257 页,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金额总计35.53亿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总计8.03亿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年报第 30 页,你公司对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及四川西南盐湖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与年报第 257 页销售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补充披露年报第 56 页表格“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第 8 列数据,即“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分月列示你公司关联交易涉及主要商品的价格,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说明你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关联采购金额为 8.0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21%,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4)请说明报告期你公司向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简称“中化化肥”) 销售氯化钾,同时从中化化肥采购氯化钾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化化肥销售氯化钾的必要性、从中化化肥采购氯化钾的目的、购销氯化钾产品的差异等。
(5)报告期你公司向联营企业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盐湖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出售商品,请说明上述交易的必要性,截至报告期末联营公司将关联交易涉及产品对外销售情况,未实现内部损益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关于交通运输费。年报显示,你公司销售费用中交通运输费发生额为 2.0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0 亿元,增幅 182.59%,但报告期内你公司氯化钾销售量仅同比增加 2.96%、化工板块产品产量同比增加 11%。请你公司结合交通运输费的结算方式说明报告期内交通运输费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已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真实反映了有关费用的期间归属,并说明年报第 31 页关于销售费用增长系“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运费增加所致”的说法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有关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关于研发费用。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达2.03 亿元,同比上升 796.84%,但研发投入中资本化比例为 5.88%,同比下降幅度达 35.95%。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研发投入大幅上升的具体原因,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 关于财务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负债总额为 56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60%,但报告期内利息支出 20.62 亿元,同比增加 55.28%。请你公司结合 2017 年与 2018 年有息负债总额与构成、平均利率水平、利息资本化金额、利息资本化涉及的项目及有关项目转固情况,说明报告期利息支出变动方向与负债总额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 关于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5.35 亿元,较期初减少 18.61 亿元,减幅达-77.66%。请你公司说明本期应收票据大幅减少的原因。
10.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北京润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金额为 6,411.44 万元,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为30.00%。请你公司说明北京润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与你公司的业务联系,未采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11.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弥补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合计 154.61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可弥补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归属,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 7.44 亿元,较期初增加 4.87 亿元,增幅达 189.33%。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幅较大的原因,截至本问询函发出日有关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已支付。
13. 关于季度财务数据。年报显示,你公司 2018年全年投资收益为-1.16 亿元,但你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 16.68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对年报第 8 页“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中相关财务指标进行更正与说明。
14. 关于年报遗漏。请你公司补充以下内容:
(1)年报第 97 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 30%,请说明原因。
(2)年报第 168 页,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减少金额的明细。
(3)请你公司全面核查 2018 年年度报告是否错在其他错漏情形,并进行更正。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 2019 年 6 月 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