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
监管局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广汇德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太保险”)近期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保罚决字 [2019]50 号),德太保险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财务事项不真实、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43 万元。
为避免投资者及媒体的误读和误解,公司经向德太保险了解后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
德太保险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填报的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代理保费、交强险数据与实际经营数据不符,原因系其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业务数据填报时计算统计出现失误造成。信息误报仅涉及相关业务数据,而非财务数据,不会对德太保险及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二、财务事项不真实
德太保险于 2017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发生了三笔与其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的费用合计 71.80 万元,该费用入账不符合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费用占德太保险当年总销售管理费用的 0.39%,占公司当年总销售管理费用的 0.011%,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数据造成影响。
三、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
德太保险于2017 年1月至 2018 年8月期间发生的保险代理业务在档案管理方面缺少保险代理佣金金额及收取情况等信息,并有少部分投保单客户联系电话不真实,主要系德太保险的归档系统当时未设置相关数据的采集模块,同时部分客户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导致档案信息存在缺失及差错。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已于收到处罚通知前积极开展各项整改工作,特别加强了员工对部分专业性管理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并进一步优化系统、添加了有关数据采集模块,提升管理水平。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本次所受行政处罚金额合计为 43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的0.00026%,占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0.0132%,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德太保险经营情况正常。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