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杨明凡
1115 0

[税务实务] 原建筑物推倒重置的,计算土增税时,原建造支出或购置成本能否扣除? [推广有奖]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5
论坛币
186623 个
通用积分
7719.6537
学术水平
2591 点
热心指数
3812 点
信用等级
3521 点
经验
118354 点
帖子
32152
精华
1
在线时间
833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11-21
最后登录
2024-1-31

初级热心勋章 中级热心勋章 初级信用勋章 中级信用勋章 高级信用勋章 高级热心勋章 特级热心勋章 初级学术勋章 特级信用勋章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改造后对外销售环节税收事项——土地增值税:

改造主体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土地增值税。

改造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暂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缴纳土地增值税。其中,原建筑物购置取得的,购置凭据未明确划分土地价格与建筑物价格的,应通过合资质评估机构取得建筑物重置评估价格,以总购置价减除重置评估价格后的余额作为土地价格。全面改造的,原建筑物推倒重置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原建筑物发生的建造支出或购置成本,列入土地开发成本,据实扣除微改造的,改造后重新分割登记转让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原建筑物的建造成本或购置成本,按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列入开发成本。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建筑物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 建筑面积 地产开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ck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2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