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o11 发表于 2019-6-19 22:39
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说来,“必要”这个界定,就是一系列的补丁,而且一直补到你认为他对为止。
行业劳动量=个别劳动量之和。
譬如大家都种小麦,有一百个生产单位,有的生产单位一万人,有的生产单位十个人,有的生产单位1个人,等等。
假设这些小麦之间,质量差异足够小,那么这些生产小麦的个别劳动,就是生产同样小麦的同种同类的同行劳动,从而也可以直接加总。加总起来,就是行业劳动量。
行业劳动量,就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其中,有行业合计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有1单位小麦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等等。
社会必要劳动量,就是行业劳动量。这个,也是统计学等方面的普通做法。那么这种普通性的做法,不需要解释吧?
也就是说,其实可以用行业劳动这个概念,直接替代社会必要劳动这个概念,也不再需要解释“必要”等等的了。
-----真要是解释“必要”,也不是不可以,前面做出了解释。
那么现在还说社会必要劳动,这个主要是为了衔接,协调。
总之,以上这些并不是什么大问题,甚至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人类劳动和人类产品的关系。
如果认为,大自然,上帝,资本,资本家等等不能创造人类产品,唯有人类劳动创造人类产品,那么劳动价值论就成立了。
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