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员工而言,公司的话语权并不是无限大的。
如果公司的议价权极强,劳动者的议价权极低时,意味着公司可以将劳动报酬压在极低的价格上。
劳动者便会“自愿”放弃工作机会。
这时如果不提高劳动者报酬,无论再怎么增加招聘岗位,劳动者都不会选择工作。
这便是劳动市场的流动性陷阱。
简单的说,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倒入河中”了,用美国人的话说,这是自愿性失业。
近年来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如果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将增加公司运营成本,继而减少岗位供给。
所以看似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反而减少了岗位。
这种观点在经济正常运行时是成立的。
但在劳动者工作意愿下降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能够增加就业。
因为失业率的增长并不仅仅是公司提供就业岗位的多少,也要考虑劳动者的“自愿”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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