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jm0328在2006-3-4 10:04:00的发言:
有三大区别:1,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资本主义国有企业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2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形式,资本主义国有企业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形式;第三,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应该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而资本主义国有企业是应该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主体不同,体现的权利要求不同,经济实体性质不同是两种企业的本质区别。
我不能同意这样的说法。首先,“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这个“劳动所有者”涵盖的范围多大?是具体的某国有企业所有劳动者,还是国家全体劳动者?其次,我们知道,我国国有企业以前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什么是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啊!这就是马克思说的C,西方经济学的资本嘛!这就决定了我国国有企业不仅仅体现为人合,还体现着资合。而全体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保证了劳动者不再被剥削,也就是说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V+m归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剩余价值m归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
所以,认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只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而忽视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体现出来的全体所有者的资产所有人身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只是体现劳动所有权,而忽视全体劳动者的资产所有权;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只是生产劳动实体,而忽视其生产资料实体的看法是不确切的。
在此,我要提出我对楼主所提问题的看法。
一、国有企业产生的目的不同。社会主义是要将国有企业作为整个经济的微观基础;而资本主义是1929年资本主义大危机后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而产生的
二、所有者不同。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所有者为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而资本主义的是政府所有。(请注意区分二者的不同)
三、作用效果不同。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主要体现经济性(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包含公益性,而资本主义则主要体现公益性(提供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