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想说两句,若不妥请海涵!
首先,厘清两个概念:等价交换在劳动价值论中是指等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交换,或者在西方经济学中是指边际评价相等的交换。比较优势是指不同的主体(人、组织、国家或地区)之间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而采取分工的原则——每个主体只做其最擅长的事(即使某个主体在各个方面都比别的主体擅长),这种擅长会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即单位时间内所生产同样产品的量的差异。
若大家认可上述概念(若不认可,需对概念进行讨论),可进一步讨论如下:
等价交换的对象是商品中所蕴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这个量与劳动生产率或具体的生产者无关,只是,对于劳动生产率高的人来说,其生产的时间更短,不不管生产的时间长短,最后这件产品生产出来拿到市场上去交换的,是这件产品本身,而不是这个人。
比较优势会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分工,若一个人在某种产品上生产率较低,则可以转换到相对较高的生产活动中,生产率就能相对提高,生产一件产品的时间就能相对缩短,他拿这件产品到市场上去与别人进行等价交换的其它产品就能相对更多。注意,生产率较低的人与他人的市场交换仍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无论按劳动价值论还是边际效用价值论),否则就没有人愿意与其交易,生产率的高低差异(比较优势之本意),影响的是这个人所能交换到的其它商品的多少,而不是商品中所包含的价值(劳动价值或边际效用),商品中所包含的价值影响的是能够交换到的商品量,而不是生产率的高低差异。
因此,等价交换与比较优势没有任何冲突,而且能够在市场上同时发挥作用。动态地看,那些原来生产率比较低的人,会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生产率,从而促进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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