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珠三角和长三角民工荒的新闻频频出现于媒体上,2005年以来的民工荒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虽然客观真实地报道有助于我们了解信息,但是却容易给人造成误读,一是容易认为我国农民工数量短缺,国家劳动力短缺;二是容易联想到我国的比较优势将不能继续,国家经济将陷入困境。
即使民工数量仍然是以前的数量(这个假设暂时不谈),这里仍有两个明显的可能,是造成民工荒这种假象的原因:一是农民工工资和福利的过低,使得民工难以,在农民工外出打工挣钱的推力和拉力中,一方面家乡有更多的机会能够挣更多的钱,导致推力减弱;另一方面,城市的工资仍然很低,工作仍然没有保障,而城市的消费却更加高昂,导致拉力也减弱;由此导致农民工在权衡时会减少外出。
二是由于一系列制度的缺失,尤其是规范的用工合同制度、最低工资制度、福利保障制度(如四险一金)等的缺乏,导致企业主能够随时随地解聘和聘用农民工,而农民工也可以随时卷铺盖走人。这大大增加了工作的流动性,也增加了劳动力市场的不确定性。由于对工人的需求最终取决于企业从国际国内(尤其是国际)得到的订单数量,因此当订单数量上升,就造成工人需求大量增加,而农民工的数量在短期内则相对稳定,且在逐渐减少,所以普遍出现暂时性的民工荒。
因此,与其说民工荒是由于大面积劳动力短缺导致,倒不如说是由于保障农民工利益的制度的缺失,导致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摩擦性失业率畸高造成。
最后想说明的是,廉价农民工的大量存在,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并不是值得骄傲的事。一个国家经济的发达绝对不能建立在工人的低工资上,因为低工资是与培养农民工的低成本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低工资不仅不是优势,反而恰恰反映了我国劳动力素质的普遍较低、缺乏高素质人才的较低阶段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