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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q27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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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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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78279 发表于 2019-7-23 18:31:1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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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与法人企业的实质是有些不同的,作为企业的法人,这个企业说明是股东制,这个法人只是所以股东推选出来代表这个企业处理该企业相关工作的。但是法人企业,则说明这个企业是由这个法人自身创建的。所以,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权不同。

公司也是企业,但企业不等同于公司。从法律上公司和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是指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谋取经营利益的经济组织。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

合伙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设立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

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

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

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

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 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 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 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 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 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 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 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 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 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 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 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 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 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 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 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 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 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1. 并非所有企业都是公司制,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非公司制的企业,最为常见的是合

伙企业。“非公司制法人”也并非什么过时的说法,因为根据民法通则 法人可以分

为很多种,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我们经常能听说基金会和一些社会团体就是典型

的非公司制法人。据我所知目前绝大多数国企都是公司制。

2. 之所以工商局、国税和地税对企业的称谓不一样是因为他们各自关注的重点不同,

工商局注重的是区分有限责任公司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工商局对这两类企业的注

册要求不一样。同样地税和国税对同一家企业的关注点也不同所以才会导致称谓上

的不同。就和同样是一片叶子,植物学家和美术家观察的角度不同时一个道理。至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我现在能想到的是一人公司,当然肯定还有别的

3.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也是因为对税法不是特别熟悉的原因 吧,但我个人并不认为以为条例和办法形式发布的文件就没有以法律形式发布的重要。国家之所以这样做只能说明当二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以哪个为准,不过我好想还没听说所得税和增值税有过冲突。而且,在刑法中规定了关于增值税的犯罪,但好想并没有关于所得税的犯罪。所以你并不能说谁比谁重要。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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