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是客观现实。在你看来,现实中把500克、3个等作为计价单位的都是“故意让计价单位与计量单位不相等搞出点事”?那你不就是那个写错了挽联怪人家死错了人的迂腐秀才吗?
你说把两个换成相等怎么换?那还不是证明你的公式算不出单价来吗?
还是我来教你吧,好好学着点。
单价=总价/计价单位数量
其中,计价单位数量=商品数量/计价单位
因此,单价=总价/计价单位数量=总价/(商品数量/计价单位)
例1,总价100元,商品数量10千克,以500克为计价单位的单价——
单价=总价/(商品数量/计价单位)=100元/(10千克/500克)=100元/20=5元
例2,总价100元,商品数量12个,以3个为计价单位的单价——
单价=总价/(商品数量/计价单位)=100元/(12个/3个)=100元/4=25元
学会了吗?多么严密的公式,任何一种单价都可以算出来。所以,我的公式就是正确的,你的公式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