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写的某个系列文章中的一部分:
二、推广新式接生法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项重大的医疗卫生工作,就是在全国城乡大力宣传和推广新式接生法。这项工作从1950年起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
在旧中国(至新中国成立后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前期),不管富人家庭还是穷人家庭,妇女生孩子,都是请民间接生婆到家里来接生的。这些民间的接生婆是缺乏现代医学知识的。就拿给婴儿剪脐带的剪刀来说吧,通常是在产妇家中临时找一把普通的旧剪刀,将剪刀两面在烛火或油灯火上反复烤几次,就算是消了毒,就用来剪脐带;剪完脐带后,只是用家常普通的布帛来包裹婴儿,接生婆自然没有严格消毒过的纱布、药棉、绷带之类,接生婆自然也不懂得给产妇、婴儿进行伤口消炎处理和包扎,不懂得给产妇打防破伤风的针剂等。北方地区,在接生前,接生婆通常会让产妇家里人在房前屋后取一些“干净”的土来,用一口铁锅炒热、炒干后,垫在产妇身下的炕上,南方地区,在产妇身下垫的是草纸。
所以,在旧中国,新生婴儿因在接生过程中受病菌感染而死亡的比率极高,据上世纪三十年代绥远省的一项调查,新生婴儿的死亡率高达48%。据笔者母亲说,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前期(当时新式接生法尚未推广开),笔者母亲曾生过6个孩子,其中3个在出生后不久就死了,只存活了笔者兄弟3人。那个时候,这种情况很普遍。除了新生婴儿的高死亡率以外,产妇产后感染的比率也极高,当时民间将产妇产后感染称为“产后风“,医学上则称为“产褥热”,据上世纪五十年代前期卫生部统计,当时全国因“产褥热”而死亡的产妇的比率为1.5%,还有更多的产妇因产后感染而导致长期疾病缠身。
推广新式接生法,在城市,是动员产妇到医院里去生孩子。虽然有些低收入下层居民家庭担心到医院生孩子的费用较高,虽然有些居民有封建保守思想,不愿让医院里的男医生来给自己的妻子接生(当时的女医生数量极少),但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但是,在农村地区推广新式接生法就相当困难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包括偏远地区的小城镇,干脆就没有医院。
所以,大约从1953年前后开始,政府就着手培训农村“接生员”,以取代原来的民间接生婆。至1965年毛泽东“六·二六”指示发表前,全国接生员的人数已达685,740人。“六·二六”指示发表以后,在“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方针推动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制普遍建立和完善,局面又有了新的改变,除了少数离乡镇(公社)卫生院所在地较远的偏僻农村地区还让经过培训的接生员或赤脚医生接生以外,一般离乡镇(公社)卫生院较近的农村,农民们基本已经习惯于到乡镇(公社)卫生院去生孩子了。
其实,所谓新式接生法,从今天的角度看来,非常简单,没有多少技术含量。无非是对新生儿接生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在每一个环节防止新生儿和产妇的病菌、病毒感染,使用正确的操作手法,摒弃错误的操作方法,防止新生儿和产妇在接生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摒弃传统的民间接生婆所采用的一些不科学、不卫生的接生习惯,等等。
在那个年代,因推广新式接生法而使多少新生儿和产妇避免了死亡,这个数字是很难估计的。因为当时我国的人口统计主要依据的是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信息,而绝大多数因接生过程中受病菌、病毒感染而死亡的婴儿,往往连户口也没有来得及报就死亡了,在户口登记信息中是没有反映的。目前所能查到的信息是,推广新式接生法以后,我国的新生儿死亡率降到了3.47%,而产妇因“产褥热死亡的比率,由原来的万分之一百五十,降到了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