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9-8-24 12:26 
大哥是说,效用是物品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属性?即一种物性?
或者是说,效用是物品在满足人们需要上 ...
不是的。
我已经说了,效用包括三个要素:(1)物的属性;(2)人的需要;(3)把物的属性与人的需要联系起来的途径和方法。
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首先,物的属性是效用的基础,如果没有物的一定的属性(包括几何学意义的、物理学意义的、化学意义的、生物学意义的等方面的属性),效用自然就无从谈起。
但是,光有物的属性并不能构成效用。如果物的属性不能通过某种途径或方法与人的需要联系起来,那末,物的属性就不能构成效用,只是单纯的属性而已。
例如,某一种植物,数千年以前就存在于地球上,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这种植物对人没有什么用处。但是,突然有一天,有科学家发现了这种植物中含有某种可以治疗癌症的成份,也就是说,这种发现这种植物能够治疗癌症,并且,科学家们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具体制定了用这种植物来治疗癌症的方法,从此以后,这种植物才对人有了极大的效用(在此以前,这种植物是没有效用的)。
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屠呦呦等研究人员发明了青蒿素,获得了诺贝尔奖。
青蒿素是从一种叫黄花蒿的植物中提炼出来的。而黄花蒿是至少数千年以前就存在于地球上的,早先时候,当人们不知道黄花蒿可以治疟疾的时候,黄花蒿是没有这方面的效用的;另一方面,人们对于治疗疟疾病的需要也早就存在。只有当科学家们研究出了用黄花蒿来治疗人们的疟疾病的方法以后,黄花蒿才有了极大的效用。
效用三要素是缺一不可的,缺少了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不能构成物品的效用。所以,不能把效用仅仅理解为“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