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两种司法制度的对比
2007.2.15
这世界上似乎存在两种基本的司法制度:比较原始、而西方国家从奴隶社会的军事民主制沿用至今的陪审团制度和比较现代、集权国家采用较多的法官独断制度。它们分别叫什么法系,我记不清了,只是感觉到一种较为民主,但比较麻烦,另一种较为集中,但比较简捷,我国的司法制度属于后一种。从历史上来看,两种司法制度都有冤假错案产生:哥白尼和苏格拉底之死都和西方的较为民主的法律制度相联系,但终究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见,包括民意;而后一种司法制度产生的冤假错案就不胜枚举了。从我打官司的经历来看,两种司法制度的优劣还不止体现在哪种更能维护社会公正上,还涉及到民众的地位、执法者的守法程度、司法腐败的程度。
所以,司法改革应向民主的方向发展,更多的借鉴和吸收一些虽然原始、但未来社会可能成为主流、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司法制度。即便坚持老祖宗留下来的司法制度,也要继承全一点,不能只继承对执法者贪赃枉法、敛财、弄权有利的部分,还要继承对执法者违法乱纪严格的监督和严厉的惩治措施,民众打官司的完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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