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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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教陈版 如何理解所得税负债的计税基础
2、请教陈版主:收入准则相关,开市多的可退回会员费
3、请教陈老师:向自然人收购其高溢价取得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4、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费问题
5、期末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6、什么是采购成本差异?
7、建设公用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8、求助 陈版主和大伙儿 关于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9、其他应收款能否分配股利
10、新收入准则 对企业的影响 计学撮要2018
11、新金融准则应用,涉及业绩承诺期间问题,是否要追溯至期初?
12、业绩对赌回购是否属于“同时具有一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
13、合营企业,大股东给小股东收益承诺的账务处理。
14、请教一个比较特殊的内部债权债务抵消问题
15、求助陈版关于新收入准则下的运输费的核算
16、外币报表折算差的二次并表问题
1、请教陈版 如何理解所得税负债的计税基础
提问人:yangfanyue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未来可作为费用抵扣所得税的份额,那么怎么理解负债的计税基础呢,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在资产确认时,其对应的贷方科目为损益,资产将在未来期间计入损益,所以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与之相对应,负债确认时,其对应的借方科目为损益,如果此时税法和会计处理一致,则该笔损益在税前已经扣除,后续不能再重复扣除,所以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金额。
也可以理解为:如果企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设置账簿和进行核算之外,另外再按照税法规定设置了一套账,用于纳税申报,则这套根据税法规定设置的账簿中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就是其计税基础。
2、请教陈版主:收入准则相关,开市多的可退回会员费
提问人:sky1996
最近我国第一家【开*多】超市开业,有些听起来比较勇敢的规定,其中有一条
进入超市购物需要预缴299元一年的年费(简化计300元,相当于每月25元),但这年费可以无条件退回,哪怕到有效期最后一天都可退的那种……
超市似乎是通过控制供应链保证了出售任何同类商品,其价格都低于其他零售商,我个人理解是视为会员在超市履约同时取得并消耗超市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应该是按时段履行的收入
那这种是不是根本不能直接计合同负债,而是先:
借:库存现金 300
贷:预收账款 300
之后每月
借:预收账款 25
贷:合同负债 25
最后根据会员是否要求退款决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是退款
……大概是这种感觉?
不清楚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用预收账款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可以适用新准则下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因为顾客是有权随时要求退款的,所以可确认收入的金额不能超出在不确定性消除后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由于该公司刚进入中国市场,退款率没有历史数据可供参考,且根据以往同行业相关信息可以合理预见该退款率不会低,所以很可能要到最后一年期满,确定不可能再退回时,才能确认会员费收入。
3、请教陈老师:向自然人收购其高溢价取得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alexwaung
请教陈老师:
报告主体A向其自然人股东B收购股权并形成控制,该股权原系该自然人向非关联第三方高溢价收购取得,收购基准日评估报告显示房产等存在大幅增值,也包含了大额的商誉,报告主体A在对该同一控制下的收购事项作何处理?
1、我的理解:应按照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模拟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至报告期初,乘以持股比例加上商誉作为报告期初长期股权投资的模拟入账价值,报告主体A向自然人股东实际支付股权收购款时,合并报表冲减资本公积,该理解是否正确?
2、由于该股权系自然人股东向第三方高溢价收购取得,合并报表列示大额商誉,且原资产大幅增值部分摊销折旧(如办公房产增值带来的折旧增加)会导致报告期内被合并方业绩扭曲,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是否有变通的方法?(如按照合并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该事项是同一控制下的收购,虽然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但同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二条规定处理。作为会计处理基础的账面价值(含商誉)应以该自然人收购该股权并取得控制权的时点的评估值为基础延续计算到合并日确定。直接以该子公司自身的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基础是不恰当的。
你提到的问题“由于该股权系自然人股东向第三方高溢价收购取得,合并报表列示大额商誉,且原资产大幅增值部分摊销折旧(如办公房产增值带来的折旧增加)会导致报告期内被合并方业绩扭曲,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其实并不存在。站在该实际控制人或者报告主体A的角度,这才是取得这些资产的实际成本,经调整后的成本(折旧、摊销等)才是真实的。
4、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费问题
提问人:田键泯
@chenyiwei 陈老师,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如题,
1、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费摊销年限问题,因为被审计单位所处大厦均只允许1年1签,但是发生大额的装修费,如果按照租赁合同期限摊销觉得不太妥。认为至少为3年。
2、同时也存在,其他子公司租赁合同签订5年,但是也认为该装修费用使用寿命在3年左右。
基于以上两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设定关于被审计单位经营租赁装修费的摊销年限均为3年,其理论依据可以根据什么?
谢谢指教!
回答人:chenyiwei
经营租赁房屋装修(指依附于房屋主体,不能拆卸下来移到别处继续使用的不可移动设施)的摊销年限应为其自身的使用年限和剩余租赁年限两者中的较短者。在估计剩余租赁年限时,应与租赁准则下对“不可撤销租赁期”的估计基础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在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对于确认和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依据的租赁期估计,也同样需注意与此处的装修摊销年限保持逻辑上的一贯性。
提问人:田键泯
@chenyiwei,谢谢陈老师的回复。关于摊销期限以其自身的使用年限和剩余租赁年限两者中的较短者。如我上述所说,其实大厦的某一层是个人持有的,保持一年一签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可以灵活调整租金,预期都会正常的续约(除非被审计单位决定不续约),尽管如此,我们仍旧按照租赁先(1年)以及预计年限(3年)孰低计量进行吗?
理论上是接受的,但是实际上这么处理,1年内全部变成费用,金额较大,似乎不太合理?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合理估计租赁年限,包含很可能的续租年限在内。
5、期末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提问人:sunnycubo
假如,A公司下只有一家子公司甲公司(新设成立,持股比例55%),甲公司下面有一家子公司乙公司(新设成立,持股比例60%),成立后没有过股权变动。
请问A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是否是为: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还是为:期初甲公司在A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对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个人觉得第一种方法不对,因为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就投资成本而言不改变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瑞华研究里面看到的。
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回答人:chenyiwei
假设不考虑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对被收购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分摊给少数股权的影响等因素,则:
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归母净资产45%+乙公司净资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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