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 发表于 2010-3-12 13:51研究对象和科学本身的关系问题我看你还没搞清楚嘛。按照你的逻辑就是法律是法学的研究对象所以法律就是法学是不是这样的啊?经济现象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所以经济就是经济学这个也是按照你的逻辑弄出来的。吴本龙 发表于 2010-3-12 08:30
你的逻辑已经混乱不堪,你应该补上逻辑课。“计算资本周转速度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而已,不是社会科学本身”。这都是什么逻辑啊?按照你的逻辑,计算物体运动速度是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而已,不是自然科学本身。呵呵,真拿你没有办法。竟然不知道科学本身是由全部研究对象组成的。
另外请问百度关于科学的定义哪里错了请你指出来嘛。不要回避问题嘛
另外,我不回答百度关于科学的定义是回避问题吗?我与你辩论的症结是社会科学应不应该存在意识形态的问题。我是反对存在意识形态的,我也举例说明了,怎么能说我回避问题呢?与百度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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