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受人了解房屋的整体状况和产权状况,要求出卖人提供合法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明。
(2)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合法的,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首付款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和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和产权处理方式达成一致后,双方至少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后,管理部门应当查验相关证件,审查产权,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的过户手续,没有产权或者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不予受理,禁止上市交易。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请审批,方可办理签约手续。北京在交易过程中取消了房地产契约,这种契约通常被称为“白契约”。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相对复杂,取决于待交易房屋的性质。例如,住房改革、重建和搬迁、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同的。
(6)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交给发证部门,买受人收到房屋权属证书通知书后,应向发证部门申请新的产权证书。
(7)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在贷款银行共同办理贷款跟单网www.gendna5.com手续。银行应审查买方的信用状况,评估双方交易的房屋,确定买方的贷款金额,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双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8)买受人收到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该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管理费用,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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