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0-16 21:09
你消费商品是否有满足感?
如果没有,你就理解不了效用。
如果有,你还不理解效用,那就是奇怪的事了。
第一,你要获得的满足感,那么所消费的商品及其数量就必须具有使你能够获得满足感的功效与作用。例如,你要获得美味的满足感,那么你消费的就不能是锤子等等无法使你获得美味的商品;即便是能够使你获得美味的商品,其数量也必须是足够且不是太多,否则你也无法获得美味的满足感。
第二,如果商品及其数量具有使你能够获得满足感的功效与作用,那一定是在你消费之前就已存在的;反之,如果商品或者商品的一定数量不具有这种效用与作用,那也一定是在你消费之前就不存在的。所以你才会去消费前者,而不是后者。
例如,你不会说锤子是你吃了以后才不具有使你获得美味满足感的功效与作用吧?同理,你也不会说某种一定量的美食是你吃了以后才具有使你获得美味满足感的功效与作用吧?
在你消费之前,商品及其数量所具有的使你能够获得满足感的功效与作用,就是商品的效用;你通过消费而获得的满足感不过是这种功效与作用(效用)的实现而已。
你之所以理解不了效用,就在于你根本就不懂科学概念是如何形成的,总把它们当做纯粹思辨或文字游戏的产物,所以总说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