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管机构发布新规﹐加强银行薪酬监管
2010年03月10日13:27
中
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周三发布《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以安抚公众对国有企业薪酬水平的担忧情绪。
国有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占据支配地位﹐但新的薪酬监管规定适用于所有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银监会)在一份公告中称﹐根据新规定﹐银行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必须有40%以上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时间不少于3年﹐以防范未来的风险。
监管机构称﹐如果在延期支付的期限内﹐高管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不当履职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商业银行应将相应期限内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未发放部分。
中国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去年4月份发布通知﹐限制国有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求2008年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不得超过上年的90%。对于2008年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不得超过上年的80%。
Rose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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