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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无知求知”网友商榷几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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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10-10 14:30: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10-7 16:06
中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签署国。我们作为人而生存的基本权利都在宣言里面有所表述。我实在是不想重复宣言起 ...
你这是承认自己人云亦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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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10-10 14:39: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人权,是人自己要求享有的权力。
如果得不到这些权力,人就觉得自己活的不像个人了。

基本的人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哪些人有资格享受人权,这都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变化的。

总之,一个人觉得哪些权力是自己作为人必须享有的,如果没有那就会拼死抗争,这些权力也就成为人权。
因此,“这些权力”取决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如果人们觉得,不给我自由也无所谓,哪怕把我关笼子里我也照样活着,那么自由就不会成为一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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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10-10 15:14: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从欧洲宗教改革和政治改革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过去几个世纪以来的意识形态冲突,是新教与旧教之间的冲突,是人权与神权之间的冲突。中华伦理是世俗化l伦理,新教理论也是世俗化理论。旧教理论却是教条化伦理。我们作为中华人,现在也该是时候重新思考自己的个人权利问题,也要重新思考与谁为伍的问题。周边没有一个好邻居,世界上没有一个好盟友,这绝不是一个世俗化伦理的国家所应该有的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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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10-10 15:30:1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10-10 15:14
从欧洲宗教改革和政治改革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过去几个世纪以来的意识形态冲突,是新教与旧教之间的冲突, ...
中国没有好邻居?按你的标准,日本应该是好邻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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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武 发表于 2019-10-10 20:35: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19-10-7 14:07
楼主被流氓洗脑了。对这种人来说,强权就是真理。拳头就是真理。
要知道马克思是赞成普选的。
是啊,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

资本主义国家普遍4-6年选一次,SHZY的话,有的70多年选一次,有的更长时间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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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武 发表于 2019-10-10 20:35: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19-10-7 14:07
楼主被流氓洗脑了。对这种人来说,强权就是真理。拳头就是真理。
要知道马克思是赞成普选的。
是啊,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

资本主义国家普遍4-6年选一次,SHZY的话,有的70多年选一次,有的更长时间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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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有一条贯穿全书的红线,这就是对商品社会法权的论述。

首先,马克思论述了商品社会法权的根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最简单的两个人的商品交换中,引出了“法权”的最基本的原则:

1、商品交换者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作为交换对象的商品的所有者,并遵重对方对商品的所有权;
2、商品交换者必须承认,他们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3、商品交换者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对方身上,即必须充分遵重对方的意志和行为的自由。
所有权、平等、自由,这商品社会处理人与人相互关系的三大原则,都可以从最简单的商品交换中引申出来。

马克思写道:
为了使这些物品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2页)

在另一些地方,马克思还有许多相关论述:

为使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过的物的私有者。(同上,第105页)

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它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同任何别的商品交换,哪怕这个商品生得比马立托奈斯还丑。(同上,第103页)[从这里还引申出了资产阶级法权的另一个重要观念——博爱。]

十八世纪的启蒙学者认为,“平等”、“自由”等观念是从他们天才的头脑里想出来的,但是,马克思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商品经济关系在人们头脑里的反映。十八世纪时为什么有人提出了这些观念,恰恰是因为这一时期商品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取代了以前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结果。

马克思写道:
当人们把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取得的社会性质,或者说,把劳动的社会规定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取得的物质性质说成是单纯的符号时,他们就把这些性质说成是人们随意思考的结果这是十八世纪流行的启蒙方法,其目的是要在人们还不能解释人的关系的谜一般的形态的产生过程时,至少把这种形态的奇异外观除掉。(同上,第109至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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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10-11 10:51:35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19-10-11 10:37
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有一条贯穿全书的红线,这就是对商品社会法权的论述。

首先,马克思论述了商品社 ...
但凡严谨的学术场合都不必提及马克思,因为这种场合需要明确表达“我到底在说些什么”,也就是所谓“定义”,而马克思那里却刻意卖弄起意义不定的表达方式,也就是所谓“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

读马克思,绝大多数人都跳过了马克思关于表达方式的申明,他们总以为马克思也沿用了理论的常规表达方式,沿用了定义和逻辑的表达方式,但他们都搞错了。就因为这样,列宁敢说“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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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10-11 11:01:4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最清楚自己用的什么手法来自圆其说,因此他要向实践派申明自己不是这种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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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步一步地论证了,资本的力量,是如何在奉行“私有权、平等、自由”原则的商品社会中产生的,以及这种力量如何成为商品社会的统治力量。

(1)      马克思通过商品拜物教理论,论述了:商品,作为人们劳动的产物,是如何异化为一种独立于人们之外而反过来支配人们命运的力量;(马克思揭示了商品拜物教根源于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

(2)      马克思通过他的货币理论,论述了:一种特殊商品,如何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成为了一般等价物;而这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金钱),如何成了财富的绝对可用的形式,取得了日益增大的社会权力;(马克思还揭示了货币这种社会权力存在的秘密)

马克思写道:“因为从货币身上看不出它是由什么东西变成的,那末,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变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1至152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一个注释中引用莎士比亚的诗:“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吓!你们这些天神们啊,为什么要给我这东西呢?……”(同上)。

马克思还写道:“但货币本身是商品,是可以成为任何人私产的外界物。这样,社会权力就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同上,第152页)

(3)      马克思通过他的资本理论,论述了: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即转化为一种能够不断地自我增值、自我成长的怪物;而这种能够不断自我增值、自我成长的怪物,如何成为凌驾于整个商品世界之上的统治力量。(马克思还揭示了资本不断自我增值的秘密)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给我们描述了这样一副图象:一个将“私有权、平等、自由”奉为“天赋人权”的商品世界之上,笼罩着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统治力量,而且,这个统治力量通过汲取来自商品经济的养份而不断地加速增长着,这个统治力量的名字就叫“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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