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读完此文件,至少有几个基础结论。
1、买卖或者投资虚拟资产有一个合法合规的口子了,这样正规的金融机构能够进场,这是大势所趋。
2、炒币基金和炒股基金业务本质上一样啊,也适合同样的监管政策。组合投资或者FOF等都可以。
3、可以募集法币投资虚拟资产,机构也可以正常银行开户,之前基本都是被银行拒绝的。
进一步通过接近香港SFC的专业人士了解,这个文件实际上是在9号牌的基础上需向SFC提交扩展的业务范围申请,同时投资加密资产的比例超过10%的基金都适用这个条款。
至于如何能够获得这个申请,我们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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