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9-10-17 21:40
这里的关键问题、根本问题是,
假设投资是某种劳动,
我一向认为,这里至少有两个层次的问题:
1、资本论,或者说古典政经学那里什么是劳动?是不是劳动就一定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首先,就涉及到古典政经学中,什么是商品。劳动产品和商品其实是一起考虑和定义的。在那里,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劳动产品,其实是不包括什么无形产品的。
——投资行为根本和有形的商品不搭界,所以在《资本论》或者古典政经学的框架中,当然不应该包括投资作为劳动了。就算退一万步,我们把投资当成管理劳动,但管理劳动在马克思那里因为不是生产领域而是流通和价值实现领域,所以当然也不会创造价值,甚至是剩余价值了。
要知道在马克思那里,商业流通领域的售货员当然劳动了,但这个劳动成本是作为流通费用,根本不创造价值
2、第二个层次是:我们在金融资本主义和后工业资本主义时代,发展和改写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时候,需不需要把各种金融和实体投资活动当做劳动?需不要把各种金融和信息服务看做无形商品(作为必须是劳动产品的商品)?是不是重新定义的劳动就一定要创造价值?
对于第一个层次的问题,我基本没好气和那些生吞活剥读《资本论》的右右们讨论,事情是明摆着的,只要不是故意挑刺,而是真诚的按照马克思的逻辑去理解原文,《资本论》中的所谓商品就不是这些现代的庸俗经济学徒子徒孙口中庸俗的商品,马克思所谓的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劳动也当然不是这些俗人口中的庸俗的“劳动”。
——他们哪懂什么叫商品,什么叫劳动?值钱的就是商品,能换钱的,有经济效益的就是劳动。那还和他们讨论个锤子啊!
第二个层次的问题倒是值得一谈,我这个帖子也完全是针对这些现实的,可以和右右们费费口舌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