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自购原料80元生产,产品卖B得100元。B转手卖给C,得150元。A有权找B再讨要50元吗?
2、B卖原料80元给A。A制作产品卖B得100元。B有权找A讨要20元吗?
---补充1:2019/10/19 15:29
有个方法,就是根本不准盈利,这样就不用考虑是否前者有权向后讨要50元,大家说这是不是个极巧妙的方法?
如果因为不盈利,所以都没动力,解决办法就是拿棍子打!为啥要打?因为拿棍子的人自己想盈利!是不是又很巧妙?
---补充2:2019/10/19 21:04
基本上都不敢回答,因为怕被打脸。其实很简单,补充1就是答案,也就是换到马经的概念环境里,改变是非标准,就行得通了。即要固定工资,又要分红,还不承担损失说成天经地义。全部让你自己做又没本钱,就说资本全部有原罪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