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滨滨有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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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经验分享] 征信大数据行业和P2P,将何去何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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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截止今天,两则重磅新闻:一份是相关的机构出台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试行办法》,另一份是湖南全部取缔24家网贷机构,这也算是网贷行业首次出现“全省级”清退。这又让大数据和P2P,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大数据一直有个论调:在便利跟隐私之间你会选择哪一项。


就在前些天,我在某个网上注册了一个关于儿童专注力的一个教程,一个免费的体验课。随后的几天,我就陆陆续续接到了不同的早教机构蜂拥而至的电话营销。而且因为是手机定位,似乎那些机构都在离家不远的位置开办了教育场地。


我在A网站的注册的信息为什么会到机构的手里,或者A网站本身是否有权利向我营销产品,他们得到我的许可了吗?估计各位读者没少遇到这样的额外难题。正因为目前数据的不规范跟滥用,本周截止今天为止的两则重磅新闻,再次让数据和金融行业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份是相关的机构出台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试行办法》的曝光,该办法里强调了一点是除了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之外,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以及对外提供个人征信业务。


在众多网友看来,这似乎是对监管机构正式开始对大数据行业合规跟监管的正式条文。但办法下发,也是在征求一些单位的意见。最终版本的落地仍需一点的时长。


但就办法而言,这里面有涉及到一些需要细细研读的字眼:第一:什么样的信息范围是属于个人金融信息;第二: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似乎这样的机构凤毛麟角;第三:不得对外提供个人征信业务,这一计可谓是对各大大数据公司是重拳必杀技,大数据公司势必没得玩。


秋风萧瑟的9月份,似乎已经将大数据的从业人员搅得风声鹤唳,身边一位老友听到摩羯的消息拍了一下大腿,庆幸到:还好没有去学当时一万元的爬虫课,不然我也得进去。时间流转到10月中旬,秋风更带来一丝寒意。此条办法虽然离真正的文件还远得很,不够威力也是有的。起码全是风控圈子的饭后谈资。


行业会不会一夜回到解放前,回到我那位老友Tom的那个时代。作为一个资深的风控的审批经理,他听到这个消息似乎显得很兴奋。


他也一直认为金融的场景必须离不开线下,虽然线上的趋势优势优于线下太多,但是线下的场景还是有存在的需求。


比如大额企业贷款,做信审的时候,哪个单不是一个客户一个客户到现场核实设备情况、折旧程度、资产价值的。别说企业贷款,对C端业务里,就拿小额贷款,只要是超过5万以上的无场景的贷款,家访人员到现场核实,并且拍照录像取证。


隔壁的香港,公民权利至高无上,任何个人、组织、机构都不能贸然侵犯。这也是为做了几十年的金融,大数据做不起来的原因。业务模式依旧是最传统的线下模式,但那几个做得好的公司,依旧每年盈利上亿。


业务才是商业模式的核心,其他都是辅助手段,Tom说。如果从隔壁香港来看,似乎也有一些道理。就像说信贷是存活了几千年的刚需,从有人类文明历史的进程来看,有交易就有金融跟借贷行为的存在。就是当前,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给金融获客跟变现落地,提供了一个更有利的场地。


所以回归线下不可怕,虽然效率低一些,成本高一些但似乎也能接收。但这里提的只是对金额稍高一些的小额贷款适用。


但,对于金额更小的现金贷跟消费贷的,因为资金跟成本的压力,逐一做客户的线下审核,单单成本的考量上已经相当不合理了。如果当所有的线上数据全部被封杀,无从考验这部分贷款人群的风险的时候,你作为资金的老板,还会选择放款吗?我相信每一个有商业思维的老板,几乎都不会考虑这门生意。所以从这点上讲,办法的出台也是在让相关这些从业者感到压力,迫使他们转型。


然历史的结论总是告诉我们,存在即合理。无法消灭的东西,如果到最后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都会轮为黑市交易。比如民间高利贷、地下六合彩……这些伴随着文明出现的产物,自始自终都没有离开过我们,就是很多东西都变了种。


就像当时看到很多P2P的盈利模式,刚开始那会还真的以为P2P是一种人类金融产品的创新之作。甚至前几年的P2P行业,身边大批银行朋友,薪资翻了N倍跳到P2P公司时候。夸张点上,当时在深圳的南山的金融中心里,有一半的公司都在做P2P。当时,我也去面试了一家P2P,差一点入坑。


没想到,这个行业一波波公司被清退的时候,快到我连眼睛都来不及眨一下。就像湖南取缔24家网贷机构这家,这也算是网贷行业首次出现“全省级”清退。据说接下来,会有6个地方已经启动监管试点工作,正式试点进行前期调研。似乎被广大网友解读为会有6个省份也将陆续跟进湖南省的做法。具体怎样,现在还不清楚,只是接下来,肯定会要求P2P业务极其合规。


P2P在它存在跟推出的那一刻开始,很多人就对他抱有期待,说是人类金融历史上不可不提的伟大创新,时刻今日今日。该领域从业者已是提心吊胆,当然作为金融从业者也无不时刻关注着行业政策的动向。不论是大数据还是P2P,都希望他规范管理,走向合规。


最后想说,如果存在即合理,714高炮,55超级高炮是否也应该存在。如果P2P是伟大的金融创新,那714是不是也算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创新可以,但别把刀架在上人民头颅上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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