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理论中,先定义了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这个概念说的是:“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里所说的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生产已经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
接下来,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大家看出来其中的无耻之处来了没?
试问,“技术装备水平”是谁创造的?生产技术装备的时间,要不要计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计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何以能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而减少的奇谈怪论? 如果不计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置研制技术装备的科学家资本家的创造性劳动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