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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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的不完全性---读皇甫平《改革不可动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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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gzhe 发表于 2006-3-28 10:28: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3-28 7:07:00的发言:

在我看来,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作用只不过是市场作用的自觉化,它不能超超脱于市场作用的意义与规律性,它必须懂得与善于利用市场运行的机制而对市场施加作用。如果所谓“政府调节”是这个意思,那么我是赞同的。

比如政府对市场经济中最大重大的问题:市场兴衰的问题的宏观调控,就必须要懂得自觉地利用市场原理进行。因为,研究表明,市场兴衰是因为正常需求遭遇供给瓶颈,从而使价格上涨,价格上涨引起投机,投机使投机需求与投机价格之间轮番上涨,最终形成泡沫,泡沫破灭,市场由兴跌入衰。政府懂得了这个市场规律,就可以采取对应措施。即关键是要控制价格,而控制价格就需要在必要时增强供给(我不主张价格管制)。增强供给是一种市场行为,比如政府对重要物资的战略储备,就是调节市场的重要手段。另外一个控制价格的方式是通过调节成本方式对需求进行控制,比如提高利率就是这种方式的经常手段。

可见,在我看来,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同样是市场运行的一部分。而一般人并没有对问题进行详细研究,只是笼统地认为市场有缺陷,因此需要政府的调节,殊不知政府调节也是市场运行的一部分。我并非崇拜市场,而是深刻研究了市场运行机制后所得出的观点主张。

我真佩服你的逻辑啊,一会说市场有兴衰周期,既然这是市场的本性,你为什么要干预这个周期呢?你不是无条件的认为市场是完美的么?既然如此,那么市场本身所拥有的一切都应该肯定.如果有人说这是市场的缺陷,或"市场失灵",你们也可以说这是市场不充分的结果,不是市场本身的原因.总之怎么说都是你们的观点.

什么叫做政府调节也是市场的一部分咯?你千万不要再让我看你那什么什么文章,那都是在搞诡辩.部分与整体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服从关系,部分本身的运行要按照整体的规律进行.但政府与市场之间到底是不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呢?很明显不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直接作用关系越来越淡,这并不等于说政府开始屈从于市场,政府始终是以一种独立的方式在操作,只是这种操作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问题."守夜人"理论在逻辑上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的推延就是政府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一旦政府这样做了,他将无法再成为一个公正的"裁判".一谈到裁判,我们就想到了公正,一谈公正,这就完全超出是市场所能解决的规则.

我再次重申,政府的操作原则不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在本质上不是市场这个整体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机构,站在市场旁边"监督"市场,而不是作为小商小贩下海赚钱.如果你赞同我这种观点,那就赶紧放弃你所谓的"整体部分"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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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3-29 06:54:00
以下是引用sixiangzhe在2006-3-28 10:28:00的发言:

我真佩服你的逻辑啊,一会说市场有兴衰周期,既然这是市场的本性,你为什么要干预这个周期呢?你不是无条件的认为市场是完美的么?既然如此,那么市场本身所拥有的一切都应该肯定.如果有人说这是市场的缺陷,或"市场失灵",你们也可以说这是市场不充分的结果,不是市场本身的原因.总之怎么说都是你们的观点.

什么叫做政府调节也是市场的一部分咯?你千万不要再让我看你那什么什么文章,那都是在搞诡辩.部分与整体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服从关系,部分本身的运行要按照整体的规律进行.但政府与市场之间到底是不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呢?很明显不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直接作用关系越来越淡,这并不等于说政府开始屈从于市场,政府始终是以一种独立的方式在操作,只是这种操作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问题."守夜人"理论在逻辑上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的推延就是政府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一旦政府这样做了,他将无法再成为一个公正的"裁判".一谈到裁判,我们就想到了公正,一谈公正,这就完全超出是市场所能解决的规则.

我再次重申,政府的操作原则不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在本质上不是市场这个整体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机构,站在市场旁边"监督"市场,而不是作为小商小贩下海赚钱.如果你赞同我这种观点,那就赶紧放弃你所谓的"整体部分"论吧.

“无条件认为市场是完美的”?誰告诉你我有这种观点?我的思想倾向,是尽可能使社会民众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尽量不必通过什么政府来间接代表与解决问题。而市场经济正体现了这一点。因此,我希望能够尽可能挖掘市场的功能。那种以为政府能够包办一切的想法非常愚蠢。

政府监督市场只不过体现了我所说的“内生于市场的政府”的一个功能而已。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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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gzhe 发表于 2006-3-30 20:55:00
我们换个角度谈吧.萨缪尔森经济学认为政府有三个基本经济功能,一是维护市场秩序而追求效率;二是调空市场波动而实现稳定;三是调节分配而实现平等或公平.他的前提是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的功能来补充,而不是你所谓的政府"内生于市场",政府是外在的作用于市场.不知道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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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3-31 07:05:00
以下是引用sixiangzhe在2006-3-30 20:55:00的发言:
我们换个角度谈吧.萨缪尔森经济学认为政府有三个基本经济功能,一是维护市场秩序而追求效率;二是调空市场波动而实现稳定;三是调节分配而实现平等或公平.他的前提是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的功能来补充,而不是你所谓的政府"内生于市场",政府是外在的作用于市场.不知道你怎么看?

我想问你,政府的这些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1、政府如何维护市场秩序?

2、政府如何调控市场波动?

3、政府如何调节分配以实现社会均衡?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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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gzhe 发表于 2006-3-31 17:21: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3-31 7:05:00的发言:

我想问你,政府的这些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1、政府如何维护市场秩序?

2、政府如何调控市场波动?

3、政府如何调节分配以实现社会均衡?

如何实现是个操作方法问题,有没有这些功能才是我们之间的分歧.政府如何实现这些功能,反正不是按照政府自身效益最大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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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3-31 21:09:00
和计划经济一样,市场经济也是人为的经济,凡是认为市场是自我周期性发展的观点,都是自然主义的存在论的延伸,都是不正确的.那些讨论政府是内生于市场还是外生于市场,都是犯了相同的错误.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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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4-1 06:49:00
以下是引用sixiangzhe在2006-3-31 17:21:00的发言:

如何实现是个操作方法问题,有没有这些功能才是我们之间的分歧.政府如何实现这些功能,反正不是按照政府自身效益最大化的方式.

我正是依对这几个问题的回答来决定对政府需求的取舍的。如果你认为我绝对主张不需要政府作用,那你就错了。恰恰相反,我需要一个尊重每个人基本权利的懂得管理社会的政府,而不需要只知向社会发布指令的政府。如果没有政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就会受到侵犯。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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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4-1 06:54: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3-31 21:09:00的发言:
和计划经济一样,市场经济也是人为的经济,凡是认为市场是自我周期性发展的观点,都是自然主义的存在论的延伸,都是不正确的.那些讨论政府是内生于市场还是外生于市场,都是犯了相同的错误.

是吗?可我看到的,是一个不懂得充分尊重市场机制的政府,对社会管理的无效性。

我一直在强调这样一点:政府力量难敌供求力量。政府只能利用供求力量去巧妙地管理社会,而不是以命令的方式管理社会。比如政府对房价、医疗价格、教育乱收费甚至对自身腐败问题的治理,都显得没有太大效果。为什么?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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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gzhe 发表于 2006-4-1 23:27: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3-31 21:09:00的发言:
和计划经济一样,市场经济也是人为的经济,凡是认为市场是自我周期性发展的观点,都是自然主义的存在论的延伸,都是不正确的.那些讨论政府是内生于市场还是外生于市场,都是犯了相同的错误.

你认为市场经济不是自然主义的过程,而是"人为的过程",市场本身也不是自我周期性发展的.这种观点说明你混淆了市场个体的行为的有组织性和整个市场本身的无组织性之间的关系.这个道理马克思早就揭示过了,正是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凯恩斯经济学才主张市场之外的政府的调空.

政府的功能是外生的,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原则的.这与市场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是完全不同的.市场机制的运行是一个"自然必然性"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存在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改变它的条件而影响它的发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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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4-2 07:00:00
以下是引用sixiangzhe在2006-4-1 23:27:00的发言:

你认为市场经济不是自然主义的过程,而是"人为的过程",市场本身也不是自我周期性发展的.这种观点说明你混淆了市场个体的行为的有组织性和整个市场本身的无组织性之间的关系.这个道理马克思早就揭示过了,正是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凯恩斯经济学才主张市场之外的政府的调空.

政府的功能是外生的,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原则的.这与市场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是完全不同的.市场机制的运行是一个"自然必然性"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存在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改变它的条件而影响它的发生方式.

请首先弄清楚在此“内生”与“外生”的意义才好说话。政府以公共利益为根本点,这也是政府内生的一个表现。因为它是应在市场中存在的各个权利的的合理要求而构建的政府功能。

关于于“自然”与“人为”,它没有什么绝对区别,就象发射人造卫星,它是一个人为过程,它更多是一个自然过程,因为它只不过是人对自然规律的运用而已。同样,人确实可以影响市场经济,但必须是以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为基础,而不是人为捏造而随意所为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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