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中介绍了相关经济数据情况及回答记者提问。要点汇总如下:
一、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发电方面,1-10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3.1%,增速较1-9月提高0.1个百分点。
投资方面,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442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领域。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10月份环比上涨0.9%,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上涨3.8%,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
发改委表示,近期CPI同比涨幅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猪肉及其替代品价格明显上涨。从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来看,年初以来涨幅呈逐步回落态势,10月份同比上涨1.5%,1—10月平均上涨1.7%。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10月份环比上涨0.1%,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下跌1.6%,跌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1—10月平均下跌0.2%。本月PPI环比小幅上升,主要是受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所致。在食品价格上涨带动下,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环比上涨1.8%。
二、关于投资基金
发改委联合央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ZF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是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出资“创业投资基金”和“ZF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等问题,整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资管新规及其实施细则的导向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从具体举措来看,主要有3点:
1、明确过渡期的政策安排。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出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但应当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2、过渡期内允许公募资管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过渡期内,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的,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将该产品整体视为合格投资者。
3、适度放开嵌套限制。《通知》提出,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该两类基金不视为一层资产管理产品,避免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该政策适用于过渡期内和过渡期结束后。
三、公布推动先进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改委等1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针对制造业重点行业、服务业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双向融合发展的10项可能路径。
此外,《实施意见》梳理提出了10种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典型业态和模式,包括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等。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发改委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展情况:
1、“1+N”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2、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序推进。
3、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强化。
4、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加速打造。
五、关于“一带一路”
发改委表示,政策沟通方面,截至10月底,中国已与137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197份合作文件,其中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还有不少发达国家公司、金融机构与我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
贸易畅通方面,今年1—9月,我国对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约9500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100亿美元。中白工业园、中阿(联酋)产能合作园区、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稳步推进。
六、关于冬季供暖
发改委表示,进入11月份以来,就会同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了天然气保供日调度机制,随时掌握天然气供需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解决影响供应的问题。从近期运行情况看,用气需求增长比较平稳,天然气资源供应相对充足,供需之间保持了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状态。
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国内天然气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对居民用气实行“量价齐保”。为重点保障民生价格稳定,供暖季期间,各地不再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七、关于央企混改
发改委表示,今年5月,正式启动了第四批混改试点,一共160家。第四批试点在数量上和领域上都实现了大幅增长,在领域上,不局限于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既包括传统制造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又包括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有企业,同时还包括一些已经实现股权层面混合、拟进一步在完善治理上深化改革的国有控股企业。
目前,正在组织试点企业抓紧研究制定混改实施方案,不少试点企业正在通过多渠道开展混改项目推介、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有的试点企业已经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
近期,还将组织召开第四批混改试点培训会,就混改推进中的一些重要政策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题培训,请前三批试点企业介绍典型经验做法,促进试点企业加强互学互鉴,推动混改试点加快落地见效。
八、关于猪肉价格
发改委表示,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下一步,将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多措并举保障市场基本稳定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包括:
1、继续加力促进生猪生产。
2、多渠道增加肉类供给。
3、妥善实施冻猪肉储备投放。
4、兜底基本民生。
5、密切监测预测价格变化。
此外,还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