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槛降低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的力度加大,对资质的要求越来越宽松,行业准入门槛降低,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或挂牌机构不断涌入本地市场,加之新成立的小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增长,分摊了招标代理业务份额,对当地招标代理市场形成巨大冲击。且许多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机构也申请了招标代理资格,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增长过快,而招标代理业务有限,造成了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压低服务费承揽业务的局面。
2. 数量增长过快
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增长迅猛,其能力和素质良莠不齐,一些新增机构未经过专业培训和时间沉淀,对招标代理服务的价值理解不深,又没有价格机制约束,一些新公司或挂靠机构“夫妻店”为抢占市场压低代理服务费甚至出现“零收费”“零报价”情况。
3. 比选或招标方式不规范
一些招标人或地方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规定通过比选或招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且把服务费作为选择的重要指标或决定性因素,引导代理机构在服务费上竞争,对代理服务费低价竞争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一些小公司和挂靠机构通过压低价格而招揽业务,有的甚至通过这种方式暗定招标代理机构,之后通过费用转嫁或获取额外收益等方式补偿。
4. 缺乏有效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数量逐年增多,却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信用评价体制正在建设中,未能对其形成约束,相应的管理制度未能跟上,造成了代理机构之间的无序和恶性竞争。
5. 缺乏行业自律
自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全面放开,相关的3个收费文件作废,招标代理服务费失去政府指导价,没有了统一的收费标准,而《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也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推广和贯彻力度不够,未能发挥其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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