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szyz 发表于 2010-3-27 15:1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0-3-27 15:00 
是的,各有无法自我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相互交换,否则连组成家庭的理由都没有了,连组成社会的理由也没有了.
呵呵,这我们就有根本分歧了。
我认为虽然夫妻或母子之间也存在互相的给与,但这不等于这就是交换。
交换包含所有权的转移,夫妻之间、母子之间的互相给与,则不是所有权的转移。因为本来东西就是大家的,而不仅仅是夫或妻、母或子的。这就如同母亲拿一个糖果给孩子吃,而孩子也拿一个糖果给母亲吃一样,这是交换吗?显然不是。而妻子喂饭给丈夫,丈夫煨汤给妻子,这耶是交换吗?
呵呵,你也真够糊涂的啦。
家庭之中共享的东西是最多的,社会中共享的东西要少一些,国际间共享的东西就更少了.这你大概不会反对.尽管如此,家庭之中也有不能共享的东西,这些个人专有专用的东西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的确是越来越多.
给她以好感,给她以温馨,这就是与她建立家庭的交换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她是不会与你建立家庭的.你自己也是一样,没有那些你需要的条件,你是不会与她建立家庭的.但是,你们组成家庭的条件是不愿意与全社会共享的.
你看到的我未必能够看到,我看到的你未必能看到.也就是这个原因,讨论中最好不要随便说别人糊涂,否则就显得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