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论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1.申报单位
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发加油站
2.建设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51号
3.建设目标
按国家和省的改造计划,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目标。
4.建设内容及规模
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两项内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和加油站装修工程;加油站升级改造安全评估。
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575万元。其中,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和装修工程,包括建安工程费465万元、工程建设期他费53万元、预备费17万元;加油站升级改造安全评估项目约40万元。
6.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计划于2018年12月启动筹备,于2019年9月完工,建设周期为10个月。
(二)编制依据Ø 《深圳市加油站防渗改造及相关检测要求》
Ø 《市人居环境委关于限期做好加油站无防渗措施地下储罐改造工作》
Ø 《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限期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
Ø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Ø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Ø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2012;
Ø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
Ø 国家、行业及公司安全与质量标准;
Ø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Ø 《钢制常压储罐 AQ3020》;
Ø 《钢制卧式容器 JBT4731》;
第二章 建设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一)项目建设背景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市经贸信息委关于《深圳市加油站防渗改造及相关检测要求》、《市人居环境委关于限期做好加油站无防渗措施地下储罐改造工作》的通知。
改造对象:1.加油站中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地下单层油罐;2.抗渗性能检测不合格的混凝土浇封埋地油罐;3.已申请或正在新建、扩建加油站,地下油罐原则上采用双层油罐,并严格按照正常报建程序执行。改造工作目标,全国加油站强制性要求并应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
本项目适用于公明经发加油站:
1.原油罐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罐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不足。
2.现油站布局不合理,需重新优化。
3.现油站设备设施年久失修,配电柜、洗手间、办公楼等不符合政府关于形像、装修及内部使用等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光明区环水局有关更换双层油缸和设防渗池的文件要求以及按照集团指示要求,现时很有必要对加油站进行升级改造,以更好地完善各项目安全设施。
2018年12月24日上午,公司领导和中层干部人员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会议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升级改造工程上报立项和审批等工作,并以上级相关审批文件或要求为准跟踪做好本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本项目已邀请设计院、施工单位、安全评价公司、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等进行可行性研究,经多次修改设计、调整相关方案后,初步征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同意。
原报集团公司批复在不增加改造内容、不变更设计的情况下,能够满足改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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