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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李翀 | 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关系争论的评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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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政治经济学报》第15卷,格致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9月


摘  要: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曾对马克思提出的“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命题展开热烈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科学技术进步在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也导致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从而导致商品价值量的增加。也有的学者指出,科学技术的进步仍然使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本文从逻辑上对这场争论进行了评析,指出从短期和静态来看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这个命题没有逻辑缺陷。但是从长期和动态来看,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单位商品价值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发生的变化是不确定的。本文利用历史统计数据在排除货币因素以后从市场价格这个现象形态上进行分析表明: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整体来看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是不确定的,在所考察的25年的时期里是相对稳定的;但是从具体商品来看,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则是情况各异。
关键词商品价值量;劳动生产率;科学技术;价值创造;价值转移    一、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关系争论的过程(一)进入21世纪以前的争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指出,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对于马克思提出的这个命题,在国外没有发现出现过热烈的争论,但在我国则发生了热烈的争论。我国经济学者对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没有异议,但对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则有各种看法。

笔者曾在1988年第6期的《价格理论与实践》发表了题为“论价值下降与价格上升的世纪之谜”的论文,在试图揭开这个谜的时候提及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笔者在1989年出版专著《价值与价格论》时,重申了这种看法。笔者指出:“在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之间的关系。……如果劳动复杂程度提高的倍数小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倍数,单位商品的价值将下降;反之,如果劳动复杂程度提高的倍数大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倍数,单位商品的价值将上升。”[1]但是,笔者的这篇论文没有专门讨论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因而对经济学界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没有给予关注。

据孟捷的考证,[2]我国经济学界曾经对这个问题发生过争论。早在20世纪60年代,孙连城撰文提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既包括主观因素如劳动熟练程度,也包括客观因素如科学技术、生产资料、自然条件等。主观因素带来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将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客观因素带来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会影响到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但不影响商品的价值总量。[3]吴宣恭对孙连城提出批评。他指出,孙连城忽略了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区别。如果企业按照降低的个别价值出售商品,总价值量不变。但如果按照社会价值出售商品,由于商品数量增加了,总价值量增加了。他还指出,孙连城把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区分为劳动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没有意义。[4]

到20世纪80年代,叶航撰文指出,科学技术应用会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意味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精神生产和总体人类劳动支出为前提,它不会导致价值量下降。[5]李慧中则对叶航提出批评:第一,直接生产过程之外的精神劳动产品的价值是转移到产品价值中去的,与直接生产过程的价值创造无关。第二,直接生产过程之内的精神劳动的价值包括在生产产品的劳动之中,它并不会阻止价值量的下降。因此,单位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例变化没有例外。[6]

(二)进入21世纪以后的争论

进入21世纪以后,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关系的讨论热烈起来。由于这个方面发表的论文较多,笔者选择若干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分析。

马艳和程恩富撰文指出: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一方面认为劳动生产率取决于工人熟练程度、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另一方面又认为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变化,因而在逻辑上存在问题。第二,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由劳动的客观条件引起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方向变化。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由劳动的主观条件引起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方向变化。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由劳动的主客观条件引起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不确定。[7]

孟捷撰文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假定条件开始推导提出了五个命题,其中第二到第四个命题是:第二,假设一个部门内的个别企业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其劳动的复杂性也相伴而增加,则该企业在单位自然时间内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第三,伴随个别企业劳动生产率的进步, 单位时间创造更多价值的成正比规律不仅与成反比规律共存, 而且是以后者为前提的。第四,假定某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普遍得到提高, 同时假定与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相比, 该部门的劳动成为复杂程度更高的劳动, 则该部门在单位自然时间内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8]

林岗则撰文指出:第一,“成正比论”者混同了个别生产者和整个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区别。由于商品按照社会价值销售,下面的命题才是确切的:个别生产者单位产品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与整个部门平均耗费劳动时间之间的差额即超额收益, 同这个生产者的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这与单位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并不矛盾。第二,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会引起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 但不可能改变单位劳动时间本身,因而也就不可能改变单位时间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量。[9]

张衔撰文提出要澄清下述概念:是新技术的采用导致劳动复杂程度提高,而不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另外,张衔把劳动客观条件的改善称为技术Ⅰ,把劳动主观条件的改善称为技术Ⅱ。他指出:生产者采用技术Ⅰ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目的是使个人耗费低于社会必要耗费,从而获得超额收益。当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以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减少。另外,生产者采用技术Ⅱ会提高劳动的复杂程度,但是生产者不可能采用劳动复杂程度增加幅度大于商品增加幅度、从而个别商品价值上升的技术;只会采用劳动复杂程度增加幅度小于商品增加幅度、从而个别商品价值下降的技术。因此,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10]

许多经济学者都参与了这场争论。根据马艳的概括,参加争论的经济学者有:蔡继明(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成正比,《学术月刊》,2001年第10期)白暴力(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分析,《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3期)、余斌和沈尤佳(论一定程度的工作日表现为相同的价值产品——回应“成正比”争议的第一个命题;论单位商品价值量下降规律—回应“成正比”争议的第二个命题,《工作论文》,2011年)等等。[11]




[1]李翀:《价值与价格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44-245页

[2]孟捷:劳动生产率与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量成正比的理论:一个简史,《经济学动态》,2011年第6期

[3]孙连城:略论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中国经济问题》,1963年第11期

[4]吴宣恭:个别企业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中国经济问题》,1964年第9期

[5]叶航:试论价值上的测量和精神生产队价值量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1980年第33期

[6]李慧中:也谈价值测量—与叶航体制商榷,《中国社会科学》(未定稿),1981年第23期

[7]马艳、程恩富:马克思“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化规律”新探,《财经研究》,2002年第10期

[8]孟捷:劳动生产率与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量成正比的理论:一个简史,《经济学动态》,2011年第6期

[9]林岗: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关系的探讨,《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7期

[10]张衔: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思考,《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7期

[11]马艳:《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前沿理论与中国特色研究》,北京:学习出版社,2017年,第134-141页

二、回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原意(一)马克思的命题的提出

笔者认为,要讨论马克思提出的“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命题,首先要明确马克思相关概念的定义以及马克思提出这个命题的用意,然后才能判断马克思的这个命题是否存在逻辑缺陷。

从马克思提出这个命题的上下文来看,笔者认为需要明确下述三个问题:第一,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的价值量是指1个单位某种商品的价值量,而不是生产这种商品的总价值量。第二,马克思所说的劳动生产力也就是劳动生产率,它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某种商品的数量。第三,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的价值量是指生产它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指个别劳动时间;也就是指社会价值,而不是指个别价值。在马克思提出这个命题以前,马克思已经指出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它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接着马克思是要说明,如果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

另外,从表面上看,马克思下面三段话相互之间似乎存在逻辑上的矛盾:第一段话:“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1]第二段话:“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2]第三段话:“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3]

既然工人的熟练程度提高等因素会导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那么根据复杂劳动是数倍的简单劳动的原理,商品的价值量怎么会与以前相同呢?如果商品的价值量增加,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怎么就一定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呢?

(二)笔者对马克思的命题的理解

笔者认为应该注意两个问题:第一,马克思是在《资本论》第一章开宗明义提到这些范畴,它的目的主要是要阐明这些范畴的定义。第二,马克思明确地使用了“同一劳动”这个词汇,也就是马克思是在劳动复杂程度并没有变化的条件下分析这个问题的。

因此,按照笔者的理解,马克思的分析是短期和静态的分析,是属于定义式的分析。确实,科学技术会影响到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也对商品的价值量造成影响,但是马克思在这里不是分析在某一段时期里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如何对单位商品价值量产生影响,而是要说明劳动生产率对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有什么影响。也就是说,马克思是要说明: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条件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凝结的劳动量成正比;在凝结的劳动量为一定的条件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实际上,从静态来看,求商就是反比。不管被除数如何,除数越大,商就越小。

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这个命题并没有存在逻辑上的缺陷,马艳和程恩富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存在逻辑上的缺憾是不对的。但是,由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价值量/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从动态来看,许多因素特别是科学技术在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变化的过程中同时影响上述等式的分母和分子,单位商品的价值就一定下降吗?因此,我国经济学者们的争论是有意义的。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54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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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明明如月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9-12-5 21: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三、笔者对这场争论的评论以及看法
(一)对主观和客观技术因素划分的质疑
笔者认为:我国经济学者们自觉不自觉地沿用孙连成的说法,把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划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这是极不准确的。所谓主观是指人的思想意识,而孙连城所说的主观因素是指人的因素,人的因素怎么能够与人的思想意识相提并论呢?例如,人的劳动技能属于人的因素,但它是主观的吗?它是人的一种思想意识吗?显然,人的劳动技能是客观的,它是脱离人们主观意识而存在的一种客观的劳动能力。另外,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可以截然分离吗?例如,机器制造业采用新技术研制出高性能的机器设备,别的产业的劳动者操纵这台先进的机器设备不需要学习和接受培训吗?他的劳动的复杂程度没有变化吗?因此,笔者认为在讨论科学技术进步的影响时,不应该区分所谓“主观”技术进步和“客观”的技术进步。因此,吴宣恭对孙连成的批评是对的,别的经济学者沿用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二)笔者对“成正比论”的评析
笔者认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它们并不是都会影响到劳动的复杂程度,从而并不是都会影响到价值的创造。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劳动的熟练程度与劳动的复杂程度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马克思把没有专长的普通人的劳动称为简单劳动,但显然简单劳动也有熟练程度的差别。在现实的经济里,劳动分工的改善、自然条件的优劣等等,都会影响到劳动生产率,但不会影响到劳动的复杂程度。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均没有发生变化,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没有变化,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当然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讨论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
但是,从长期来看,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主要因素是科学技术水平。科学技术进步体现在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上,主要表现为劳动复杂程度和劳动技能的提高、机器设备加工精度和效率的提高、原料和材料的合成和改进等等。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科学技术进步将导致劳动者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增加,体现在生产资料上的科学技术进步也可能导致单位生产资料转移到商品中去的价值增加。但是,即使在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和转移到产品的价值增加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导致单位时间生产出更多的商品,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未必增加。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对“成正比论”者发表下述评论:
第一,孙连城、叶航、孟捷、马艳、程恩富等经济学者关于“科学技术进步将导致劳动复杂程度提高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的看法是对的。但是,他们只是证明单位时间生产的商品价值量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并没有证明单位商品价值量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例如,孟捷证明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增加。但是,由于单位时间创造的使用价值也增加,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不一定增加。然而,正如笔者在前面的分析所指出的,马克思讨论的是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如何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不是讨论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由此也可以看到,李慧中对叶航的批评是不对的,更复杂的劳动确实包含在劳动过程的劳动中,但它毕竟是更复杂的劳动,当然创造更多的价值。
第二,孙连成关于“客观因素带来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会影响到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但不影响商品的价值总量”的看法是不对的,吴宣恭的批评是有道理的。个别生产者采用新的生产资料将导致他生产商品的个别价值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对该商品的社会价值产生影响,也可能对该商品的社会价值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但是,不论是什么情况,在商品按照社会价值出售的情况下,由于商品数量增加了,商品的总价值将发生变化。
第三,马艳和程恩富提出了三个结论,前两个结论是: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生产资料因素带来的,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劳动因素带来的,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第一个结论很明确是指单位商品价值量,第二个结论的价值量是指什么则有点含糊其辞。如果第二个结论也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那么还缺少一个证明:为什么劳动因素带来的商品价值量的增加幅度,一定大于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的增加幅度?另外,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包括可变资本创造的价值和不变资本转移的价值,生产资料也是别的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制造体现了新技术的生产资料也肯定投入了更复杂的劳动,单位生产资料的价值量也可能增加。马艳和程恩富的第一个结论有一个暗含的假定:生产者不会采用不能节约劳动的生产资料。但是,体现新技术的生产资料可能是节约劳动,也可能是提高质量,对于后者来说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未必成反比。
(三)笔者对“成反比论”的评析
笔者对“成反比论”者提出下述看法:
第一,林岗认为“成正比论”者混同了个别生产者和整个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区别。确实,有的“成正比论”者混同了个别生产者和整个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区别,但是即使经过纠正以后,明确所研究的是整个生产部门,仍然存在这样的问题:科学技术进步导致整个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一方面可能导致该部门一定时间创造的价值量增加,另一方面导致该部门在同样时间里生产的商品数量增加,从动态来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未必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因此,这依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二,林岗提出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会带来单位时间生产商品数量的变化是对的,张衔提出的不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劳动复杂性增加也是对的。部分“成正比论”者的表述存在不准确的地方。但是,他们的真实意思是科学技术进步在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也导致单位时间商品价值量的增加。确实,劳动生产率的定义就是单位时间的产量,显然不是劳动生产率本身导致商品价值量的增加,而是带来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科学技术进步导致商品价值量的增加。
第三,张衔提出的“成反比”的机制分析令人印象深刻。笔者认为,张衔分析的情形在现实经济中是经常存在的,但这不是仅有的情形。问题的关键在于生产者并不关注单位商品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即单位商品的超额收益,而是关注他的总超额收益。即使生产者采用新技术导致他的单位商品的超额收益减少,但只要他生产的商品的总超额收益增加,他仍然会采用新技术。用现象形态的语言来说,在可以弥补成本的前提下,生产者并不关心他的单位商品的利润,而是关心他的总利润。尽管他的单位商品的利润趋向减少,只要他的总利润趋向增加,他依然会采用新的技术。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关于单位商品价值量决定的分析是以正常的社会需求作为条件,而不是以既定的需求量作为条件。
举一个简单的数字例子:假定某个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的个别价值是9美元,他的产量是100单位,该商品的社会价值是10美元。现在该生产者采用新技术进行生产,一方面导致劳动复杂程度提高,另一方面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他的个别价值提高到9.5美元,但他的产量也提高到220单位。假定由于生产者众多该商品的社会价值基本不变,该生产者生产单位商品的超额收益从1美元减少到0.5美元,但他的总超额收益从100美元增加到110美元,他将会采用新技术。
另外,任何同类商品都是存在差异的。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某种商品一成不变是不存在的,它的质地、质量或性能等品质一定会发生变化。生产者引进新技术不仅是为了降低商品的成本,而且是为了改进商品的品质。因此,即使某个生产者采用新技术导致他的个别价值高于该商品原来的社会价值,但是他生产的商品的品质提高了,他按照高于社会价值的个别价值出售商品仍然能够获得较高收益,他仍然会采用新技术。随着新技术在该生产部门的普及,该生产部门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可能趋向增加。当然,虽然商品的种类没有变化,但商品的品质变化了。如果说只能研究不能有任何变化的商品,那么只能说这种研究脱离实际了。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随着新技术在同类商品生产中的普及,也就是随着新技术被整个生产部门采用,整个生产部门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可能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
(四)笔者的结论
综合上面的分析,笔者得到的结论是: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所有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因素都会导致单位时间的价值量增加。但是,科学技术进步是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因素,它会导致单位时间的价值量增加。在某个生产部门众多生产者中,往往是某个或某几个生产者率先采用新技术。该生产者采用新技术的动机不是要获取单位商品更大的超额收益,而是要获取全部商品更大的超额收益;不但是为了节约劳动,而且是为了提高商品的品质。因此,他的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可能减少,也可能增加。随着新技术在该生产部门的普及,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增加,也可能是减少。
因此,笔者还是重申本人在1988年提出的看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复杂程度在提高,单位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在增加。但是,由于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使用价值也在增加。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取决于单位劳动时间创造价值的加上转移的价值之和与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之比,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由于价值分析是抽象的本质层次的分析,无法对价值进行直接度量和验证,只能根据逻辑进行判断,因此笔者认为还需要利用它的现象形态—市场价格进行观察。

四、在现象形态上的观察
(一)价值和市场价格的关系
在马克思出版《资本论》第一卷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各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毫无疑问地趋向提高,而商品的市场价格却毫无疑问地趋向上升。以美国为例,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和物价上涨率的情况如表1所示。在表中,劳动生产率用平均每个劳动者每小时产值表示,价格水平上涨率用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表示。从表中可以看到,美国2001年以来劳动生产率的年增长率都是正数,而物价年上涨率除了发生经济衰退的2009年以外也是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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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从动态来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一定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那么很明显的推论是:从整体来看,商品的价值与商品的市场价格彼此之间永远都是向相反方向变化的,背离的程度没有例外地越来越大。如果真是如此,价值如何解释市场价格?如果不是如此,价值又如何解释市场价格?
首先需要考察价值和市场价格的关系。笔者认为,价值和市场价格相差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形成价格,这里出现货币因素;第二个层次是价格受到供给与需求的影响形成市场价格,这里出现了供求因素。从长期来看,商品需求和供给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趋向于抵消或者接近于抵消,因而关键问题就在于货币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ZF一直增加货币供给,用温和通货膨胀的方法来刺激经济的增长。究其原因,由于生产产品的工资成本和折旧费保持稳定,在价格水平下降的情况下利润将会减少,从而会影响投资和经济的增长。日本货币政策近十多年来的实践更加明显:只要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没有达到2%,中央银行就可以增加货币供给。
以美国为例,2001年以来美国货币供给增长情况如表2所示。在表中,货币供给是狭义的货币供给M1,它包括通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旅行支票、商业银行的需求存款、可转让的存单、自动转移服务等在内的其他的支票类存款。从表2可以看到,美国货币供给除了有3年没怎么增长以外,其余年份都以一个较高的比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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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币供给不断增加的条件下,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即价格就提高了。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是否有可能排除货币因素,考察一下从整体来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单位商品的价值是减少了还是增加了?
(二)从整体上估算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
估算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是极为困难的。笔者以美国为例,按照下述步骤进行了尝试:第一,根据美国劳工部提供的就业数据得到美国参与劳动的劳动者人数,然后扣除美国的节假日和休息日计算出一年的工作日数,再根据每天工作8个小时计算出美国劳动者一年的劳动时数。第二,以1993年制造业劳动者的劳动作为标准的简单劳动,把各个年度私人产业劳动者平均每小时实际工资与制造业工人平均每小时实际工资相比,得到各个年度复杂劳动化简的倍数,然后计算出按照标准劳动计算的美国劳动者一年的工作时数。第三,把按照标准劳动计算的美国劳动者一年的工作时数与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相比,计算出每单位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凝结的标准活劳动的小时数。
在上述估算方法中,争议最大的可能是复杂劳动倍数的估算。确实,实际工资并不能完全反映劳动复杂程度的差别。但是,在美国这样的市场化的国家里,实际工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劳动复杂程度的差别。另外,美国制造业的劳动肯定不是简单劳动,但因为本文主要是分析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方向而不是具体的价值量,所以可以把某一种劳动确定标准劳动。这种方法肯定不是最优方法,但是在没有更好方法情况下,它就是次优方法了。
从计算结果来看,美国劳动的复杂程度在从2001-2018年的18年时间里增长约30%是可信的。根据表1的数据,美国劳动生产率在同样的时期里累计提高约36%。另外,2001年,在美国劳动者中,高中以下的占10.10%,本科以上的占31.00%;到2017年,高中以下的减少到7.43%,本科以上增加到39.50%。[1]
由于在整个估算中采用的是实际变量,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货币因素的影响。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是产量与价格的乘积,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相对于产量。因此,图1说明,1993-2018年美国每生产1美元产量,需要投入多少标准劳动时数。
在图1中,曲线所以在2009年出现跳跃,是因为美国在2009年出现经济衰退,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从2008年上升3.8%突然变为2009年下降0.4%,但由于工资呈粘性,从而使2009年的实际工资以及复杂劳动化简倍数出现较大幅度上升。从图1可以看到,美国1美元实际国内生产总值耗费的标准劳动时数相当稳定,在1993-2008年趋向缓慢下降,在2009年以后除了2009-2010年较大幅度上升以外趋向缓慢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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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如月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9-12-5 21:12: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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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不仅包括劳动创造的价值,而且还包括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笔者同样以美国为例,估算转移到商品价值中不变资本价值的比例。不变资本包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固定资本转移的价值可以用折旧费表示,流动资本转移的价值可以用中间产品投入价值表示。1993-2018年美国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耗费的不变资本的价值如图2所示。虽然耗费的不变资本价值和国内生产总值都用现行价格计算,但由于是计算两者的比例,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排除货币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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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2中,曲线在2009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是由于在2009年美国经济衰退期间中间产品投入量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从图2可以看到,美国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所耗费的不变资本的价值是波动的:除了在2000-2002年以及2008-2009年发生明显的下降以外,其余时间都是趋向缓慢上升的。从总体来看,在所考察的25年中,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所耗费的不变资本的价值基本保持稳定。
图1反映了美国1993-2018年每1美元产量凝结的“活劳动”的变化,图2反映了美国同期转移到每1美元产量的“死劳动”的变化,由于前者以劳动时间为单位,后者以美元为单位,两者不可简单相加。观察图1和图2的曲线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美国在这个期间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保持稳定。但是,表1告诉我们,美国的劳动生产率一直处于提高的状态,在2001-2018年提高了36%。如果单位时间创造和转移的价值不变,在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的情况下,由于单位商品价值量=单位时间创造和转移的价值量/单位时间生产的商品数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应该持续下降,但是图1和图2告诉我们:这一切没有发生。因此,只有一种可能:科学技术进步在带来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单位时间创造和转移的价值量也增加了,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带来的单位商品价值量下降被科学技术进步导致的创造和转移的价值增加所抵消,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保持稳定并略有上升。
(三)从单类商品观察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
上面的分析是对整体社会产品价值量的分析,如果讨论具体的商品的价值量的变化,则存在各种情形。
单位商品价值量下降的情况在多个产业中可以看到。例如,在移动电话产业,1987年中国第一代移动电话价格是20000元人民币,入网费是6000元人民币;2019年中国第四代中高档移动电话的价格约4000元,一年网络费是500元人民币。第四代移动电话的性能以及生产它的劳动的复杂程度是第一代移动电话不可比拟的,但是由于技术进步在导致单部手机价值量增加的同时,也导致手机产量更大幅度的增加,更高性能的单部手机的价值量反而下降了,更高性能的手机的市场价格也随之下降了。
单位商品价值量上升的情况也在多个产业中可以看到。例如,美国波音公司生产的波音737-700型飞机在2008年的均价是6400万美元,在2015年的均价是8060万美元。但是,2015年的737-700型飞机与2008年相比飞得更快、更高、更安静、更节油,这意味着生产同样机型的波音飞机的劳动复杂程度提高了。即使波音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单架飞机的价值量也增加了。
利用历史统计数据检验的结果表明,在排除货币因素以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保持相对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前面提及的笔者在1988年提出的看法:在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之间的关系。如果劳动复杂程度提高的倍数小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倍数,单位商品的价值将下降;反之,单位商品的价值将上升。另外,上述检验结果还表明,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单位商品的价值并没有与市场价格呈现相反方向变化,市场价格对价值的背离在长期里是由货币因素和垄断因素造成的,在短期里还会受到供给和需求因素的影响,价值仍然是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

[1]The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BLS Report, 2018, https://www.bl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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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6 12:46: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首先要明白价值量是什么?是单位产量的劳动时间T/Q——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吗?T劳动时间,Q产量。
白暴力、林岗、程恩富(马艳)等均将商品价值量理解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Q与劳动生产率Q/T是倒数关系——当然也是反比关系。商品中劳动的量——这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Q。
价值量是单位产量货币的多少,也是供求相等时的价格。

价格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的关系是什么?
P=KSt=K/Lp
K比例或换算系数。St社会必要劳动时间,LP劳动生产率。
当K为常量时,价格(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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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6 14:37: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表中,劳动生产率用平均每个劳动者每小时产值表示,
+++++++++++++++++
平均每个劳动者每小时产值(m/T)就是系数K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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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1993110 发表于 2019-12-6 15:53: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单位商品价值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发生的变化是不确定的。本文利用历史统计数据在排除货币因素以后从市场价格这个现象形态上进行分析表明: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整体来看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是不确定的,
马克思说的价值,是劳动,即社会必要劳动,亦即行业劳动。价值量,就是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即行业劳动量。
价值,并不是价格。虽然,价值和价格有关系,有联系。
所以,所谓从市场价格这个现象形态上进行分析,这个容易产生偏差错误,往往是偏差的或错误的。


马克思所说,单位商品的单位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呈现反比,这是对的。这不过是说:
假设,10小时人的价值量(即劳动量),原来生产了10单位的商品,那么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1人小时。
如果,10小时人的价值量(即劳动量),现在生产了100单位的同种同样的商品,那么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0.1人小时。

马克思上述说法,跟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等等,并没有关系。因为,上述说法,是针对同种的生产,同种同样的商品来说的。
譬如,原来徒手搬砖,是一种效率,现在徒手搬砖,是另一种效率,效率提高了。
譬如,原来生产汽车,是一种效率,现在生产汽车,是另一种效率,效率提高了。
那么,各自都符合所谓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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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993110 发表于 2019-12-6 16:0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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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993110 发表于 2019-12-6 16:3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价值,不是市值(即交换价格、市场价钱)。

价值量(即劳动量)大,那么价钱量也大?完全不一定。

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单位价值量变小,那么价钱量也变小?完全不一定。

以上事实、现象,无损于劳动价值论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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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993110 发表于 2019-12-6 16:37: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价值,是劳动,是生产某一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亦即某一种行业的行业劳动。面包有面包的社会必要劳动,有面包的价值。布匹有布匹的社会必要劳动,有布匹的价值。不同种的商品,有不同种的价值。不同行业的商品,有不同行业的劳动。

价值量,是某一行业的行业劳动量。

那么,在行业的内部来看,这一个的个别劳动,和那一个的个别劳动,在劳动生产率上有差异,往往有高有低。

此时,仅在此时来看,个别产品量大的,行业劳动量也大,亦即价值量也大。

也就是说,在行业的内部来看,在个别劳动们之间来看,单位商品价值量和各自的劳动生产率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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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993110 发表于 2019-12-6 16:53: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明明如月 发表于 2019-12-5 21:12
三、笔者对这场争论的评论以及看法
(一)对主观和客观技术因素划分的质疑
笔者认为:我国经济学者们自觉 ...
第三,马艳和程恩富提出了三个结论,前两个结论是: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生产资料因素带来的,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劳动因素带来的,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
上述是说,譬如,购买了新式的机器,大量的装备,那么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但是,成本也提高了,折旧也提高了。
由于劳动价值=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活劳动的新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量有可能绝对提高,或者相对提高,能够成正比。

上述有道理,但是比较跑题。而且,和马克思在这里的所说,并不冲突。
另外,在表述上,倾向于要素价值论了。因为,按劳动价值论来说,徒手劳动是劳动者的劳动,使用老工具是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新工具也是劳动者的劳动,使用大量工具也是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过去现在的,各行各业的,含发明家工程师等等)是唯一主体,唯一的效率者。


1,价值是价值,产值是产值。价值量虽然等于产值量、市值量,但是,价值作为劳动,并不是产值、市值(产值、市值、价钱是用货币核算)。

在这里,马克思说的价值,那就是劳动,并不是货币。就是说,马克思在这里考虑的是单位商品的劳动量(即价值量)之变动,不是价钱量(货币核算的)的变动。


2,马克思在这里所说,显然,是针对任一当期(含以往的过去的当期)的活劳动,针对新价值,涵盖了物化劳动、转移价值等等等。

3,马克思在这里所说,显然,省略了新近购买新型机器等等。就是说,假设其他一切相同,唯有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变动。

4,马克思还假设了,劳动生产率变动的前后,产品质量无差异,原料材料耗费无差异,投资规模无差异,劳动规模、劳动人数无差异,生产经营计划无差异(企业为了赢利需要和竞争需要,有时候故意限产等等),等等,等等,等等。譬如原来一年生产一百万量汽车,现在一年一百一十万辆,型号性能外观等等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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