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营利性职介介绍工作一般只能收取两个项目的费用:求职登记费及推荐成功后的中介服务费,且收费后必须开具有效票据。
登记时仅收取小额求职登记费,收取报名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为求职者安排一定数量的面试。介绍成功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该费用为一次性收费,不能多次收取,收费后必须开具有效票据。被推荐人员在推荐岗位上工作时间过短的(个人原因除外),可要求返还部分中介费,具体依据各地区管理规定实施。
任何在介绍成功前收取中介费、服务费、会员费、服装费、建档费等各种费用的均为非法收费行为。
具体收费标准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必需明码标价并接受当地物价部门监督。如收费过高,求职者就要留心了。
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各省市、地区管理规定。
如:“上海市浦东新区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收费的暂行规定”中对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了如下规定:
(1)求职登记报名费:每人超过10元(三个月内介绍面试至少3次)。
(2)推荐成功中介费:
收费标准为:每人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30%及以下收取,此费为一次性收费。
1、若被推荐人员(非个人原因)的工作不满1个月,按已收费的80%退中介费。
2、若被推荐人员(非个人原因)的工作满1个月不满3个月,退中介费20~50%;
3、若被推荐人员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不予退还中介费。
(3)委托招聘用工:成功1人向用工单位收服务费500元以内。
(4)高级技术、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高级证书)的收费标准可实行面谈,协商一致后确定。
本区营利性职介机构的上述收费,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开具统一监制的税务收费票据。
各营利性职介机构的收费以公正、自愿为原则,各项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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