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0-5-22 14:14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5-22 04:59 
一,关于“存在着联系”:门格尔等于至多在个别地方没有看到这种联系,但这不能成为否定他们在大多数地方看到二者的联系。门格尔说没有直接和必然的联系,等于说没有联系吗?以个别代替一般算什么呢?
关于“这个理论承认”:之前说过,理论本身是发展的,它不同于某些人的观点本身,如果你把效用论仅仅局限于前人的见解,那是你的问题。
二,如果以劳动为本质,能够以效用为尺度吗?繁锁的表述,不过是画蛇添足。
三,刚刚说过,理论是发展的,换句话说,理论是不断充实一些新观点并同时摒弃一些错误的观点的。如果把一个理论的前人的所有观点当成不断发展了的这个理论的全部,才恰恰是以偏盖全。
每一种理论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最主要的、核心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构成了该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本质特征。效用价值论也是如此,其本质特征已如本人在83楼所述。一种理论之所以被称为效用价值论,也仅仅是因为它具备了上述特征。我不否认效用价值论本身也是不断演变发展的,但是,如果连它自身的本质特征也改变了,那就不成其为效用价值论了。
如果一个经济学者既主张效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又主张要素价值论的核心观点,但又不能把两者统一起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既是一个效用价值论者(仅仅就主张效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而言),又是一个要素价值论者(仅仅就主张要素价值论的核心观点而言)。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效用价值论也主张价值的本质是生产要素的耗费,或者说要素价值论也主张价值的本质是物品的效用。
如果一个经济学者将效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与要素价值论的核心观点有机统一起来了,那么这个经济学者实际上就创立了一种新的理论,这种理论的本质特征就是效用价值论核心观点与要素价值论核心观点的统一。
因此,无论效用价值论者的个人主张如何不同,无论效用价值论怎样演变发展,它的本质特征一定是不变的。当我们说“效用价值论如何如何”的时候,一定是就他们的共同主张而言的,而绝不可能是就他们中某个或某些人的特殊主张而言的。
关于门格尔的观点,看来我还应当把69楼引过的话再完整地引一遍:“认为财货再生产所必要的劳动量或其他生产资料量是财货之决定性因素的见解,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知道,有很多财货是不能再生产的(例如古董、古画等),有许多经济物品虽有价值,但却无再生产的可能。”这段话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门格尔否定了“劳动与价值决定之间存在着联系”吗?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门格尔绝不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吗?而门格尔不仅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它的主要代表之一,他的主张完全地具备了效用价值论的本质特征。因此,如果我说“有些效用论者否定了劳动与价值决定之间存在着联系”,便是完全能够成立的;同样,说“门格尔的效用价值理论不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也是完全能够成立的。
再从逻辑上来看,全程肯定判断与特称否定判断之间,全称否定判断与特称肯定判断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也就是说,在这两对判断之间,前者为真,后者即为假;前者为假,后者即为真;反之,后者为真,前者即为假;后者为假,前者即为真。
因此,既然“有些效用论者否定了劳动与价值决定之间存在着联系”为真,那么你的“效用论者不否定劳动与价值决定之间存在着联系”即为假;既然“门格尔的效用价值理论不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为真,那么你的“这个理论承认,没有劳动,就没有社会价值”也即为假。
效用价值论在价值论上的核心观点是,商品的价值是由其效用所决定的。承认劳动,与社会价值的联系,并不能否定商品的价值是由效用决定这一观点。效用论者很清楚,至少对于大多数商品而言,没有劳动也就无所谓相应商品的生产。那么也就无所谓这种商品效用的现实存在。难道你认为,在效用论者看来,没有人生产出电视机,会有电视机的效用的主观评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门格尔何以说出“劳动……对于再生产虽然必要”这种话来?什么叫做“虽然必要”?没有劳动,就没有相应的再生产!但是,有了劳动,这种劳动的结果却未必是有价值的,换言之,劳动结果的价值是多少不是由劳动本身决定的。正因如此,他才说:”劳动——不是该财货价值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