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房金龙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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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从淄博地方看中国房产(5)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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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价收入比总体偏高,当住房用来满足自住性需求时,支撑房价高低的主要是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通常用“房价收入比”来表示。联合国人居中心在对50多个国家的首都城市进行调查后认为,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在居民年收入的23倍,当超过6倍时,大多数人就会无力购买,市场就会出现问题。根据测算,2007年我国房价收入比已高达7.81,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收入均突破了101,北京核心区更是达到221的高位,明显高于东京、伦敦和温哥华等国际性大城市。(2)价格租金比逐年提高,市场泡沫和风险不断积聚。当房产作为投资需求时,决定房价的重要因素就是房屋租金,国际上通常用“价格租金比”来表示房价水平的高低。受数据可得性的限制,这里我们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和租赁价格指数之比来表示房价与租金价格的相对变化。如果比值大于1,说明价格租金比较高,投机成分和市场泡沫增大;反之,如果比值小于1,则说明价格租金比较低,市场的投机成分和泡沫在减少。表3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租金比”持续大于12003年全国为1.032004-2008年一直在1.04以上,2009年前三季度也达到1.04。价格租金比持续高于1,说明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泡沫成分在不断增大。(3)从绝对水平来看,我国一线城市房价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

2008年,在美国芝加哥,一套面积200平方米的独栋别墅,新房销售中间价为每套26.4万美元,按此计算单价约9240/平方米;日本东京市区一套面积80平方米的公寓楼再加停车位售价约为3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92万元,每平方米约为2.4万元。反观国内,北京2009年四环以内70%以上楼盘售价达到2万元/平方米。考虑到购买力平价、我国住房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再考虑到美国、日本的人均收入超过我国数十倍甚至几十倍,像我国北京、上海和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房价实际上已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

因此,不论从行业发展周期还是从衡量房价的三大指标来看,当前我国房价总水平明显偏高,调整的空间和可能都是存在的,甚至可以说还比较大。

  而且,今年伊始,还有数据表明房价较难控制,第一、北京商品房住宅存量创下有史最低,可售商品住宅量不足9万套,二月份上海商品住宅供应面积仅为2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7%,这意味着开发商套现压力不是太大,很可能采取一系列捂盘的动作,避开严寒的春季,待行情大涨时再抛出,而对消费者,供量越少,强者越重。第二、部分开发商已经开始捂盘。第三、澳洲联储加息25基点,将引起全球升息潮,而升息一项是中国地产股的利好,有此大地产业更加不差钱,没有打折抛盘的压力了。第四、2010GDP预增8%以上,房地产贡献还将持续,所以房市不可能大幅回调,房价不可能有大的下跌。

  所以,即使是在房地产政策环境已由宽松逐步收紧,中央亦开始使用“遏制”二字对房地产表态的情况下,政府不可能全面打压房地产,最多政府可能是要打压部分房价过快增长城市的房价。所以,虽然在对待2009年越来越严重的“资产泡沫”面前政府也出台了“国11条”遏制房价,但是市场观察人士普遍认为措施过于温和,成效有限,那么如果“两会”不能再采取真实有效的措施,那么这将认为政府在房价问题上正处于进退两难地步,决策层出发点就是房价慢点涨,“温水煮青蛙”,房价高位运行,让大家慢慢习惯了就好,就是别把老百姓惹急了。在这种开发商不愿跌、(地方)政府不让跌、消费者等不及跌、相关行业不敢坐视房价下跌的情况下,如果不拿出相关措施,那么就是出现“房奴制”这个新社会阶层,即使再出台“宽松的货币政策”不过就像狗前面的一块骨头,居民代价就是出卖自己的后半生,背上沉重的外壳,不惜降低生活质量的来为这个虚无飘渺的“幸福感”买单,而没有买房子的所谓“蚁族”也不惜成为“啃老族”,甘愿让一家三代的财富都被“房奴主”们洗劫一空。这种有违和谐社会的情况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不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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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价收入比 房地产市场 购买力平价 房地产政策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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