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魔 发表于 2019-12-14 16:19
无言以对之后就开始梗脖: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反正不管讲不讲得通、辩不辩得明,你都死抱着 ...
价值规律——欺骗了很多人的谎言
我们先说说供给量与需求。供给量是生产者(供给方)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要售出的商品量,供给量是一个常量。需求是需求方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在不同价格的需求量,可以用需求曲线表示,需求曲线上任意一点的价格与需求量之积便是一个具体的需求,需求是无数个价格与需求量的组合。
假设供给量小于需要量,那么任一确定的供给量一定与某一价格的需求量相等。也就是说,存在一个价格,使得:供给量=需求量。这有点像牛顿第三定律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等原理,我们不妨称之为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原理。
供给量与需求的关系,犹如地球与地球轨道的关系,在地球轨道不同的位置,地球会有不同的速度,距离轨道中心会有不同的距离。同理,供给量在需求曲线不同的位置,会有不同的价格和对应的需求量。
供给量与需求的关系,是点与线的关系,点在线上运动,点离不开线。
了解了以上供求原理,我们说说价值规律是什么。
价值规律是: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在供求相等时,价格等于价值;在供大于求时,价格小于价值;在供不应求时,价格大于价值。
这里的供求的意义是:供是供给量,需是需求量(不是需求)。我们上文介绍过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原理。在一定条件下,只要出现一个供给量,必然会找到一个价格,使得供给量=需求量,在这个价格,不会出现供给量与需求量不相等的事。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是很难出现的。在供给量少的时候会有高价格与之对应,在供给量多的时候会有低价格与之对应。高价格的价格与价值相等,低价格的价格也与价值相等,价值不是价格的变动中心,是价格本身。
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吗?
我们给出一个公式:
V=wSt
V商品价值量(单价)。
w单位劳动时间商品价值,w=m/T,m总价值,T总劳动时间。
St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t=T/Q,T总劳动时间,Q总产量。
显然商品价值量V是双因素决定的变量,当单位劳动时间商品价值w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t均确定时,商品价值量V才确定。也就是说,商品价值量V并不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t。或者说在一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t的前提下,会有不同的商品价值量V。
商品按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很多资料是这样介绍的:在交换中,供求不相等的交换虽然不是价格与价值相等的交换,但经过加权平均最后的结果是价格与价值相等的交换。也有说等价交换是等劳动量交换的。这些都是错误的说法。
商品按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这句话应理解为:供给方要售出的商品可以根据价格计算出一定的总价值,需求方应该按这个总价值付款。
这就是商品交换公理,用数学公式表示如下:
m=PQ
m总价值,P价格,Q供给量或成交量。
商品交换一般是按此原则进行交换。
公式左侧m为需求方的购买金额,公式右侧的PQ为一定的供给量以一定的价格售出的金额。
商品交换公理是不证自明的,这才是商品交换的原则。商品交换其实指的是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并不是商品之间的交换。商品之间的交换可以按不同的商品总价值相等(P1Q1=P2Q2)的原则进行交换。
价值规律是错误的,但是为什么很多人信以为真呢?这可能是物理学的钟摆摆动定律被扩展到经济领域的结果。钟摆在平衡点左右摆动,平衡点就是价值,不同的摆动点就是价格,价格就是围绕价值摆动的。但价格不是围绕价值摆动,价格就是价值的显现,是价值本身,价格与需求量(供给量)是双因素同时存在,像一个点,在需求曲线上运动。
价格的变化规律是:在需求曲线的左上部位有向右下运动的趋势,运动到需求曲线的右下部位的极端时又有向左上运动的趋势,最后可能在需求曲线上某一局部范围上下波动。
其实,也有很多人没有被价值规律欺骗。他们说,哪里有什么价值中心?价格是上蹿下跳的。
价格与价值,一个是现象一个是本质,现象本来就是本质的显现。价格与价值,不是不同的东西。
商品交换的原则不是价值规律,是商品交换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