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严格定义就是交换价值,任何其他价值内涵如“使用价值”或一般意义的“价值”都不能与之混淆,这个商品的交换价值的价值定义也是斯密及马克思所认可的。很多商品价值论研究者包括马克思和斯密就是不能严格遵循这一点,把交换价值与一般价值混为一谈。
什么是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必须是在商品交换中实现的价值,也就是商品的价值就是与其交换的对象,或者说作为交换媒介的一般商品-货币。这里,必须在交换中实现,是商品交换价值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没有进入交换过程的商品就不具有交换价值,也就是说商品没有自身内在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商品的外在价值而非内在价值,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由此可见那些以寻找商品内在价值为宗旨的诸如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以及什么待价、耗费补偿价值论都是错误的,都是猴子捞月一场空。而只有供求关系价值论是正确的,因为供求关系价值论正是从商品交换出发,以交换对象为价值客体,因此能够客观真实地反应商品在交换中实现的价值,即商品实际所换得的交换对象。所以只有供求价值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商品交换价值!
++++++++++++++++++
版主yangfw的帖子复制一部分。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