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知识、提升社交能力、训练各项技能……内容付费平台上五花八门的产品掀起了人们线上学习的风潮。但为知识信息买单的同时,也存在不小的风险。“听了几节课才发现老师讲得特别水”“买了之后才发现都是网上的免费信息”……在购买课程后,一些人有过退款的想法,但目前不少平台拒绝退费,甚至还没有开课,只要消费者掏钱购买了课包就不能退费,做成了“一锤子买卖”。
4月19日晚,李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篇“21天减肥实战营”的课程链接,这是某线上平台推出的减肥课程。“现在只要199元,就能让你21天瘦8斤。”看到这样的宣传语,正为减肥而苦恼的李女士眼前一亮,浏览了课程介绍后,就立刻在线付款报了名。但付款后的第二天,李女士下载APP后发现,这期课的开课时间为5月7日到6月2日,和自己的工作安排有冲突。李女士立刻致电客服申请退款,但被告知无法退钱。这时她才发现,在课程介绍末尾的购买须知里,最下方有一行小字写道:课程内容为虚拟内容服务,一经成功订阅,概不退款。
“虽然自己没仔细看购买须知,但没消费就不退钱,不是霸王条款吗?”在李女士看来,课程还没有开始,等同于商品还没有发货,商家应该满足自己申请退款的要求。李女士随后拨打12315投诉,5天后工商部门回复表示需要当面提交证据,“最近工作忙也没有去当面提交证据,现在预热课程每天都会推送,我一直没有下载观看。”李女士说,在自己的APP里,学习计划目前仍停留在0%。
“概不退款” 并非个案
编者在该APP里随机查看20种付费课程看到,购买须知里都写有“一经报名不予退款”的说明,但其位置十分不显眼,用户需要翻阅冗长的课程介绍后才能看到这行小字。
不少内容付费平台都有着类似的条款。在“得到”APP中,编者随机查看一些付费课程,其中的订阅须知中都写有“一经订阅成功概不退款”。豆瓣的内容付费栏目“豆瓣时间”也有同样的规定。
在消费者早已习惯了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今天,不少人开始质疑,内容付费平台此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表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新消法还规定,除这四类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先生分析,在线内容付费产品是一种新型数字化商品。消法中列出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主要指一旦使用就影响二次售卖的商品,不退款可以理解,但目前多数付费课程持续时间较长,消费者在接收商品前,由于消息不对称无法真实了解商品情况,卖家理应给予消费者一定时间内的“后悔权”。针对李女士遇到的情况,陈先生认为,消费者在未开课前申请退款,不会对商家造成损失,更不会影响商家二次销售,商家应该给予消费者退款的权利。
部分平台推“有条件”退款
尽管新消法对各类商品的7天无理由退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近些年新兴的内容付费平台仍打起了擦边球。记者注意到,这些不予退款的内容付费平台,都将不退款的原因解释为“本专栏为虚拟服务内容”,将内容付费产品定义为“服务”而不是“商品”,从而避开了“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如何规范内容付费平台的退款规则,仍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明确规定。
编者了解到,部分平台已经尝试推出退货服务。去年4月,知乎Live推出了“7天无理由退款”功能,成为国内首家支持知识退款的内容付费平台。只要用户收听的语音数量未超过15条,可在Live结束后的7天内申请退款,如果用户购买时Live已经结束,可以在购买后的7天内申请退款。随后,一些平台也上线了退款功能,例如喜马拉雅平台规定,用户购买后7天内且收听声音数与下载声音数之和不超过2条,可以申请退款。在番茄英语平台,用户可以在开课后3天内无理由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