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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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三农”问题的成因、后果和解决之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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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年华 发表于 2006-3-19 01:17: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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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u网友发了许多“三农”问题的文章,亦不遗余力地和其他人争论。我认为,lawyu网友具备成为一个自由主义者的潜质,尽管他现在自称信仰“社会民主主义”。但是,正如其他社民派网友一样,他们的这个“信仰”,多数不是建立在可靠的理性基础上的,只是看到社民主义的一些表面的主张符合自己的愿望,也就不假思索地“信”了。另外,这也和自由主义存在太多的被人有意无意的歪曲和误读有关。关于自由主义的理论问题,我已经专门发了一贴:自由主义为体,社民主义为用的第三条道路。现在,我就尝试运用自由主义的观点,辨析“三农”问题的来龙去脉,与及大家所争议的“农民被剥削”问题。

lawyu的社民派同志们,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含糊其词就是溜之大吉,你是否有感到深深的失望啊?不过,也不必过分怪责他们了。也许他们的回避,最大的可能不是不想说,不敢说,而是他们也无法分辨你的话是对是错。这就是社民主义理论本身的问题了。因为这个理论,不能提供一种可靠的、有说服力的判断是非对错的方法,只能随大流,人云亦云。不过,自由主义者没有这种包袱,自由主义者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_^当然,我也不能保证我的观点其他自由主义者一定会赞同,更不能保证,辨析的结果一定符合你的主观愿望。这一点你要先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你所看到和引用的那些“三农问题专家”的报告,只是一面倒的一面之词;不仅数据可以质疑,他们所依据的分析方法,更是大有问题。下面一一道来。


一、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在进行分析之前,有必要着重指出这一条。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大幅度减少农业人口,使之转化为城市人口,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人口。要减多少呢?据三农问题专家的测算(这点上他们是可信的),在维持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即体力劳动为主)和现有农产品产量的情况下,约需1.5亿个劳动力,充其量为2亿。加上一些从事其他工作的劳动力,与及老人、小孩、病弱人士等非劳动力,农村人口总数最多最多4亿人就够了,而现在是9亿(包括民工)。其实,这也不需要什么“专家”来“测算”,只需要动动脑筋,具备一些常识就可以想到。因为中国的耕地总面积,常年维持在15亿亩左右,而一个正常的劳动力,在传统生产方式下可以承担的耕作面积就是5~10亩,平均7.5亩(约5000平方米,大概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因此需要2亿个劳动力。

许多人尽管也知道要减少农业人口,但他们并不清楚其中的真相何在(我甚至没有见到这些“三农问题专家们”提及,不吝咄咄怪事,由此可见他们的片面性)。这里必须着重说明:

因为传统农业是一个只能初级利用自然能(主要是太阳能)的产业,其产量严重受制于土地、气候和作物本身的生长特性,这些都是“不可抗力”;其劳动投入量在达到某个必要水平后,收益率急剧下降,甚至为负:例如你天天去除草,根本没有必要,因为杂草的生长也需要好些天;天天去浇水施肥,还会把根弄坏,颗粒无收。也因此,农村才有显著的农忙和农闲季节之分。

而工业品则没有这种缺陷。至少在理论上,多投入一份的资本和劳动,就能多一份产出,即使手工业也是这样。近代工业的生产率之所以能不断提高,本质上是它们能大量吸收和利用其他能源(煤、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的结果。经济学上的“生产要素边际收益率下降”,其实是考虑市场效应后的结果;即使降,也不会象传统农业那样“陡降”。工业品相对于农产品的优势还不止在生产率上:例如,工业品容易变换花色品种,而农业只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工业品可以不断创造出新的需求,而农产品的需求容易呈现饱和状态;工业品普遍容易存储,而农产品多数很难存储,等等。

这就意味着,这个社会的总财富量,由农业部门创造的比例将越来越少,尽管农产品产量也会缓慢增加;由工业部门和其他产业部门创造的比例将不断增加。长此以往,如果农业部门的人口不减少,那么这些人一定会陷入贫困,至少是相对贫困;这些人的地位也会越来越低,逐渐被边缘化,因为这个世界的真实规律是,谁的“功劳”大,谁的“腰杆”就粗,不管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下,也不管他唱着什么高调。

事实上,上面所“测算”的2亿劳动力,仅能维持使农村人口“充分就业”这个最低条件,仍然不能使他们达到工业化人口的平均收入水平;而且随着工业生产率的继续提高,这个差距还会继续拉远。因此,要使农民真正“富裕”(其实只是“小康”)起来,必须进一步减少农村人口,使用机械化生产,大幅提高单个劳动力的生产率,而这正是所有发达国家走过的必由之路:例如美国,总人口接近3亿,但农业人口只有700多万,平均每个劳动力可以耕作上千亩地。这就是所谓“现代农业”的实质。所以,西方国家从来不唱什么高调,却是最好地解决了三农问题。

这里请lawyu网友注意:你应该很清楚,我不是维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我更坚决反对这个制度。我并且要指出,正是这种二元户籍制度,大大加剧了人口过剩的问题。因为流动中的人口,生育率必然是比较低的;而一旦固定下来,并且在那个年代,大概除了不断做爱生子,也就没有什么人生乐趣和追求了。二元户籍制度不仅造成农村的人口问题,同样造成了城市的人口问题。

但是我认为,你对于三农问题的论述,只集中在二元户籍制度上,只字不提传统农业本身存在的缺陷,实在过于偏颇。因此,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不得不严肃指出你的问题。可以见到的事实是,即使没有这种户籍制度,也具备民主和法治基础的国家,只要它人口太多而尚未全面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例如印度,它的农民依然是贫困的,地位依然是比较低的,依然是弱势群体;墨西哥好一些,那是因为它的人口密度没有那么大,而且大量剩余劳动力可以比较方便地到美国打工。

明白这个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非常重要和关键。由此可以判断一切政策和措施,长远来说是对农民有益还是有害。不过,这一点就不多讲了,讲得太多太深,只会被“咔嚓”掉,大家各自领会吧。

先休息一天。明天将继续谈,怎样用自由主义的观点判断对农民的剥削问题和其他问题(例如乡镇企业为何凋敝等)。


二、典型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分配关系分析


为了防止我的文章被口水贴淹没,大家看着也累,所以决定将第二部分单独发主贴。

我在第一部分要说明的问题是,农民(包括民工)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本身存在的不可克服的重大缺陷,二元户籍制度只是起到加剧其贫困的作用。lawyu驳倒这个观点了吗?没有,根本不可能驳倒。因为很简单,懂一点逻辑方法就可以:二元制度下隔离是相对的,城市对农民隔离,农村同样对市民隔离。如果传统农业的生产率可以比工业提高得更快,农产品没有品种固定、转产周期长、需求易饱和、不容易储存等缺点,那么在这种隔离制度下,农民所创造的财富比例将会越来越大,农民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高,农民进城就是做大款、做老板、做领导;而城市人就会反过来,甘愿到农村去做牛做马。因此,传统农业的缺陷性才是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二元制度本身的剥削方向是不确定的,只有通过这个根本原因,才能起到对农民的剥削作用。lawyu及其支持者总是回避这个根本问题,并总是设法转移不利于己的话题(见后文),我不得不指出,我不欣赏你这样的辩论方式,在此提醒你改正。

当我提出引用印度为参照国时,lawyu感觉结果会对自己的观点很不利,大加反对,并试图以台湾、韩国和日本的例子反驳。但是你知道这个三个国家和地区为什么不能作为反例吗?不是因为它们人口少(相对于其国土面积并不少,而是非常高),也不是因为它们有外援,而是它们可以通过整体上的外向型经济,大大提高本地工业体系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水平,从而大大加速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减缓农民的贫困,这才是关键所在。韩国的人口约5000万,仅仅相当于中国一个中等人口的省份,一直奉行出口战略;台湾,长期作为跨国企业的代工厂,也是外向型经济;至于日本就更不用说,1945年以前,它还通过侵略战争掠夺了大量的外国财富和资源。非常明显,中国不具备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条件;外向型经济,也只能使沿海部分地区有较大得益。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全面工业化和城市化,将是一个比韩、台漫长得多的过程。如果没有这些外向型经济,没有沿海的那些所谓“血汗工厂”,农村剩余劳动力只会更加找不到出路,“三农”问题只会更严重,更尖锐。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

我提出反倾销诉讼的问题,是旨在说明以印度为参照国的可取性,根本没有说什么“印度是中国遭到反倾销的原因”。lawyu却不知怎么的又扯到那里去了。如果你要反驳我的观点,那就直接指出印度为何不能作为参照国。这样转移话题手法,实在不高明。不过,既然lawyu对引用印度为参照国存在争议,那么好,下文将不使用参照国办法,而是直接反驳你列举的数据,或者“权威”的官方数据。网上有个草庵居士先生,写中国问题的文章时总是引用中国官方提供的数据。这个办法好,以子之矛击子之盾,我就来学一学草庵居士。

分析之前,必须先说明自由主义怎样判别剥削和剥削的方向、大小。

自由主义不会引用任何“价值论”来论证这个价格那个价格是否“真实的价格”,而是设定一些条件,满足这些条件所产生的任何价格,都是“真实的价格”。这就意味着,即使这个价格很高或很低,都不是判断剥削和被剥削的理由:价格很高,可能的原因是生产者开发了新颖而适销对路的产品,并且暂时没有其他生产者掌握生产此项产品的能力,因而供不应求;这段时间的高价格,可以视为对生产者创新努力的奖励。价格很低,甚至为0(完全没人要),可能的原因是生产者的产品完全脱离了社会需要,或者质量很次,信誉很差,形象很坏;此时这个很低的价格就是对生产者漠视消费者需要和浪费社会资源、劳动的惩罚。当然,自由主义认为雇佣劳动关系本身不存在剥削,利润是投资者应得的收益;自由主义计算的剥削,一定是曾经发生的剥削,而不是任何“可能性”或“机会”损失,因为这是一种虚构,不是曾经存在的事实;否则任何人都可以假设自己做富豪、做总统,而计算所谓的“被剥削”数字,那就没有意义了。

自由主义所设定的这些条件是:

1.所有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可以自由流动。这就意味着,包括土地私有在内的个人财产权、收益权和交易权得到完全的承认;金融资本也可以自由流动和组合,金融行业不为任何集团所垄断。土地和金融是经济体系中的两项基础要素,亦是判断是否“完全市场经济”的重要根据。

2.具备民主和法治基础,任何人和组织都拥有充分的言论、出版、传播、组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这一点是保证每个人具有均等的制订、影响、监督、执行、回避规则的权利和权力,即“规则权”。规则是决定经济活动和利益分配的关键因素,如果一方的规则权大于另一方,他就可能制订单方面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规则,从而形成剥削。对于个别企业来说,如果劳动者不喜欢它的规则,可以选择回避;但对于某个社会来说,则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回避,此时,决定该社会规则的规则权是否均等就至关重要了。

这里,第2点是第1点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某个社会只满足第1点,而不满足第2点,那么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将是不完全和不可靠的,这里就可能存在剥削,只是剥削程度的问题;如果连第1点也不满足,那么剥削程度可能会很严重。注意:是可能,即也可能不大,甚至可能相反。因为剥削量的大小取决于由规则垄断者单方面决定的价格,和符合自由主义两个条件下产生的价格,其偏离有多远。如果垄断者某天心血来潮,也完全可以规定一个价格,使得农产品相对于工业品比价高于自由主义条件下的比价,于是农民剥削市民。

再请注意,“规则权”的均等,并不意味着每个人行使这个规则权的能力和意愿相等。民主制度正是清醒地认识到不可能相等,所以特别强调和维护任何公民组党结社、出版传播的权利,即所谓“组织自由”,与及大众媒体的“舆论自由”(比个人的“言论自由”更进一步)。这样,弱势群体的声音才能不被淹没,他们的诉求才能被表达、提炼和重视。

那么,在符合自由主义两条件下,一个初始状态为传统农业和农业人口占优势的国家,它的工业化进程是怎样的呢?

在工业化前期,由于工业品的生产率提高很快,并且工业品是新颖产品,人们趋之若婺,于是,由工业部门创造的财富量增加很快,工业部门的收入也提高很快。此时,农业部门的收入占社会总收入的比例一定不断减少,至于单个农民的收入是否减少,则取决于此时的工业部门可以吸收多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是轻、重工业平衡发展,或者轻工业发展较快,则吸收的剩余劳动力也多,农民的贫困程度可以减缓甚至收入提高;如果是集中发展重工业、军事工业这类资本密集而非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那么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就小,农民肯定会恶性贫困。

在自由市场经济下不会出现后一种情形。因为市场是工业生产的决定因素,重工业产品,对于普通消费者没有什么用处(但对军事工业特别有用),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然是在轻工业发展的带动下进行的。此时,即使单个农民的实际收入有所下降,自由主义也不会认为农民受到“剥削”。由于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交易,工业部门的高收益,是对其产业创新的奖励和对其高风险的补偿;农民的实际收入下降,则是他们自己选择了一种较为平稳、风险较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而只获得较低的收益。如果企图拉平这两个收入,那么就不会有人愿意从事工业。因此在符合自由主义设定条件的情况下,无论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和比价是多少,都是一个真实的价格。

工业化前期的特点是,由于工业部门的生产率提高得太快,而城市化往往没有跟上(这需要第三产业的发展),多数农民对于从事工业的好处认识不足,存在顾虑,因此这个阶段,工业品与农产品的总价差距会不断扩大。请注意,这个差距不是“剪刀差”,因为它真实地体现了人们对这两种产品的需求程度不同。所谓“剪刀差”,是计划经济特有的。因为计划经济下都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而这类产品对普通人来说没有用,不能通过市场交换来得到农业部门的产品,以养活重工业部门的人。因此,计划经济下必然是人为规定一个工农产品的交换比例,使得工业部门可以用较少的工业品,得到较多的农产品,这才形成了“剪刀差”。

工业化后期,由于城市化和第三产业已经大大发展,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而农民对于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优势已经明确,顾虑消除,因此,农民将大量涌进城市,成为城市居民。由于工业部门的生产率增长速度开始减缓,而农村人口减少,农民可以采用机械化生产来提高自己的单位生产率,于是,工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收入开始趋同,农产品总价和工业品总价的差距也开始收窄。最终,当工业化完成后,第二、三产业人口的人均收入和农业人口的人均收入大体相当,农产品总价占GDP的比例也将稳定在一个水平上,因为农产品具有必需商品的特征,如果产出太少,价格就会上升。同样地,自由主义也不会认为此时的工农业产品比价变化存在任何“剥削”。

现在就来分析一下计划经济的“剪刀差”问题。尽管近二十年来,这个“剪刀差”的统计数字大大缩小了,但毫无疑问,它是前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工业积累的最重要手段。这个时期如果存在对农民的剥削,那主要就是“剪刀差”。搞清楚这个“剪刀差”是不是剥削,有多少剥削,可以化解lawyu们的仇恨和对立情绪。

首先,什么叫做“剪刀差”?不同的人有不同表述。

“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所指,按权威机构和权威人士的说法即“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投入总课题组”:《农业保护:现状、依据和政策建议》,《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或指“压低农产品价格、提高或相对提高工业品价格,使资金从农业‘流入’工业的现象。”(崔晓黎:《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还有的学者描述资本主义国家“剪刀差问题的实质是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剥削落后的农业,是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城市剥削落后的农村”(黄达:《工农业产品比价剪刀差》,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后两个具有明显先入为主的倾向性的胡言乱语,可以不予采纳。我们采纳第一个权威表述,即: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值)。这个“资金”的形式绝大多数是以农产品的实物形态体现的。那么,如何计算这个“资金”净值真实的量呢?

设自由市场经济下,工业品的单价为X1,农产品的单价为Y1,工、农业部门通过市场交换的产品量为M1、N1,则必有X1*M1=Y1*N1;工业部门净所得Z1=X1*M1-Y1*N1=0。请注意,此时没有“剪刀差”,也不存在“剥削”。

计划经济条件下,工业品的单价为X2,农产品的单价为Y2,工、农业部门通过“计划”的交换量为M2、N2。由于是“计划”交换,不需要货币和市场,因此交换的“总价”形式上也完全可以不等,只有帐面记数的意义,即X2*M2≠Y2*N2。所谓“剪刀差”,即形式上按计划交换的农产品总价与工业品总价的差价,Z2=Y2*N2-X2*M2>0。这个差价如果从积极一方面来看,表明了计划者承认农业对工业的贡献,因而记录下来,以便日后归还,否则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

然而这并不是自由主义承认的剥削。自由主义认为,计划经济下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价格是不真实的,不能以此计算谁剥削谁。自由主义认为的剥削是:Z3=Y1*N2-X1*M2,即以自由市场经济下形成的真实价格代入计算实际的交换总价。如果Z3>0,则存在农业部门到工业部门的利益输送,即工业剥削农业;如果Z3∠0,那就是农业剥削工业;如果Z3=0,谁也没有剥削谁。由于计划者通常会使得N2>N1而M2∠M1,因此Z3=Y1*N2-X1*M2>Y1*N1-X1*M1=0,工业剥削农业。

那么Z2和Z3相比谁更大呢?答曰:Z2大,而且大得多。这因为,计划经济下既要搞大锅饭,平均分配,又要坚持所谓“劳动价值论”,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生产率高的部门的产品单价降下来,而将生产率低的部门的产品单价提上去,否则难以圆这个场。事实上,不仅工农业产品之间存在这种严重的价格歪曲,工业部门之间同样存在这种严重的价格歪曲,因为不同工业种类的生产率,尤其增长率差别也很大。

请特别注意几点:

1.这种价格歪曲并不影响人们的分配关系,因为计划经济下的分配是按“计划”进行的。稍为高档一点的产品都要凭票证严格限量供应,即使是很普通的大众产品也经常脱销。所以,歪曲的价格在残存的商品交换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很小;也因此,当时的“黑市价”往往高出“牌价”(按计划分配的物资)数倍以至数十倍的水平。请注意,“黑市价”不是“议价”,“议价”产品也是“半计划”的、合法的,“黑市”是通过各种渠道流出的“非法交易”物资,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当时的价格主要有牌价、议价和黑市价三种,还有很少量的农贸市场价格。

2.由于计划经济下,农民不能自由进企业打工,也甚少有进城购物的机会和能力,因此城市工业品相对于农产品的低比价也甚少使农民获得补偿(完全没有则是太绝对,因为尚有农村供销社之类的商店)。不过,既然农民没有进城打工,也就没有一个作为“民工”被剥削的事实存在。因此,计划经济下农民被剥削的量主要就是Z3=Y1*N2-X1*M2。

3.由于事实上工业部门的生产率和增长率远高于农业部门,因此,计划经济下工业品的标称单价X2将远小于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真实单价X1,而计划经济下农产品的标称单价Y2将远大于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真实单价Y1,否则无法从数字上拉平两个部门的“人均贡献率”,平均分配就没有理由(按所谓“劳动价值论”)。所以,Z2=Y2*N2-X2*M2>>Y1*N2-X1*M2=Z3,由所谓“剪刀差”所核算的计划经济三十年中农业部门对工业部门的贡献量,或者说,城市对农村、农民的“剥削”,被大大地夸张了。

4.所以,“剪刀差”完全是一个不足为训的垃圾概念。是否对农业存在剥削,也不取决于国内的农产品价格是高于或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初始农业大国,如果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其工业化进程中,工业品和农产品的“真实价格之比”会是多少。由于历史已经不可能重复,因此Z3和Z2相比会有多少差距,只能通过两种方法估算:

1)比较国法:

可以选取美国1870~1940年这70年的前半段,即1870~1905年间,作为前工业化阶段的参照系。之所以这样选取,是因为1865年之前,美国南方尚有奴隶制度,自然不能产生真实的比价,1865~1870为南北战争后恢复阶段,也不适宜。1941年爆发太平洋战争,在此之前,美国已经全面完成了工业化,大概也没有什么人反对。另外,农业的机械化必须以内燃机的发明和普及为前提,蒸气机时代技术上是很困难的。1905年左右正是各种内燃式机车、机器迅速获得推广应用的时候。

不过这个比较,由网友来补充就可以了。因为是业余写作,不可能有那么多资料和时间。估计真要比较的话,Z3至少比Z2大5倍,也就是计划经济时代对农民的“剪刀差”剥削,只有不到lawyu所主张的20%。

2)起点还原法:

设定1953~1980年共28年为“典型计划经济时期”。1953年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之年,从此,越来越多的管制、统购统销、公私合营和集体化、合作化乃至众所周知的“改造”、“跃进”和“革命”运动粉墨登场。那么它之前的1952年,可以认为工农业产品价格还是主要由市场形成的,大体真实的。一般研究者也认为1952年为内战结束后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一年。1978年虽然一般算为改革开始之年,但其实十一届三中全会接近年底才召开,对当年经济基本没有影响。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推行和城市放开个体工商业的政策,大体也要经过两年才基本地和普遍地落实。因此,以1980年为“典型计划经济时期”的结束。

先来看几组数字,这些数字均来源《中国统计年鉴》,或其他人引用该年鉴:

“到1952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也只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43.1%。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的建设,到1957年,我国工业总产值就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56.7%。其后,我们犯了“大跃进”的错误,到1965年才恢复元气。从1966年起,又遭到10年“文革”的破坏。尽管如此,到1980年,我国产钢3712万吨,煤6.2亿吨,石油1.06亿吨,发电3006亿度,工业总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72.8%,实现了初步工业化。总算起来,只用了28年时间。”

“我国从1949年到1978年的社会总产值从557亿元增加到6,846亿元,即29年间增长11.29倍,年均增长9%。⑵若以可比价格计算,社会总产值的指数以1952年为100,到1978年为725.8%,即由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26年之间,增长6.26倍,年均增长7.9%。”

“如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加77.5%,其中农业增加48.5%,轻工业增加114.6%,重工业增加229.7%。3年平均,工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21.1%,其中农业,每年递增14.1%,轻工业每年递增29.0%,重工业每年递增48.8%。可见恢复时期经济增长速度是相当快的。”

可见1952年时,农业的产值:非农业的产值=56.9:43.1。之后26年,总产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年均增长率约为7.9%;而且在任何时期,工业增长速度均远远快于农业。根据经验,正常状态下(非战乱、动乱等过后的恢复时期)农业的真实生产增长率年均∠2%,可以假设为1.5%;那么,非农业的真实生产增长率年均是多少呢?先假设为a。于是,56.9*(1.015)^28+43.1*(1+a)^28=725.8*(1.079)^2,即1979、1980两年以前26年平均数代入。解这个方程,86.3+43.1*(1+a)^28=845.0,a=0.108。即非农业的真实年均生产增长率达到10.8%;到1980年,真实农业产值应为86.3,非农业产值应为758.7,总产值为845.0,这是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也可以理解为,1952年有56.9份农产品,43.1份工业品;而1980年有86.3份农产品,758.7份工业品。因此,1980年农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应为86.3/845=10.2%,工业(包括所有非农业,下同)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应为89.8%;与官方统计的比例数字(农业27.2%,工业72.8%)相比出现了明显的价格歪曲,其歪曲程度为:农产品标称价格(官价)Y2虚高27.2/10.2=2.67倍,工业品标称价格(官价)X2贬低72.8/89.8=0.81倍。

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官定价格是长年不变的,因此这28年中,虚高和贬低的比例大致相同。那么可以直接代入三个公式:

所谓“剪刀差”:Z2=Y2*N2-X2*M2=2.67*Y1*N2-0.81*X1*M2;
真正的剥削:Z3=Y1*N2-X1*M2;
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Z1=Y1*N1-X1*M1=0,于是Y1=X1*M1/N1;
代入上面两式,计算Z2/Z3,可约去所有价格项,得:Z2/Z3=[2.67*(N2/N1)-0.81*(M2/M1)]/(N2/N1-M2/M1)。

如果认为计划经济时代对农村的工业品回馈很少,那么M2/M1--->0,Z2/Z3≈2.67,可以看到Z2/Z3基本上与N2/N1和M2/M1无关;考虑这两项后,Z2/Z3即可达3以上。例如,若设N2/N1=2,M2/M1=0.5(即计划经济下非农业部门以市场经济一半的非农业品代价得到市场经济下2倍的农产品),那么Z2/Z3=3.29。

这个结果尚未考虑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竞争因素。在竞争机制下,最不利的就是那些生产率难以提高,品种难以创新的产业(注意:这种不利不是“剥削”,而是促使产业更新、转型的机制),传统农业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因此如果1953~1980年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农业产值将∠86.3,非农业产值将>758.7,由此计算的虚高和贬低率将更大。假定1980年真实的总产值845.0不变,仅取一个平均数粗略估算,(56.9+86.3)/2=71.6,845-71.6=773.4;于是农业产值占总产值比例为8.5%,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例为91.5%;农产品官价Y2的虚高率为27.2/8.5=3.2,工业品官价贬低率为72.8/91.5=0.80,Z2/Z3≈3.2;若同样假设N2/N1=2,M2/M1=0.5,则Z2/Z3=(3.2*2-0.8*0.5)/(2-0.5)=4。

现在可以总结一下所谓“剪刀差”的性质:

这其实就是计划经济下,计划者对于自由市场经济下出现农产品对工业品真实比价下降的情形的一种模仿;不仅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是如此模仿,工业部门中生产率较低的产品对生产率较高的产品的“剪刀差”也是这样模仿,以至工人的工资、福利的分配方案,同样是模仿自由市场经济下形成的劳资分配关系。所以,计划经济的计划者完全没有创造什么“新规律”,全部是模仿“旧规律”,而且是非常蹩脚和有害的模仿。

那么,计划者为何不直接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呢?从他们单方面的现实需要考量,是因为自由市场经济不能实现重工业、军事工业的优先发展;按他们设定的目标,自由市场经济当然也不是他们所日思夜想的“天堂”;从他们个人的性格看,这些人都自认为自己掌握了无穷的真理和力量,干一番前无古人的、开天辟地的“伟大事业”,舍我其谁?至于这样的试验效果怎样,会对国家、民众造成多大的伤害,那就很少在考虑之列了。

不过,既然是模仿,计划者自然不会以他们的官定价格去收购农产品和初级工业品,而是大大地打折;这个打折在农民看来,是“赤裸裸的剥削”,在一些所谓“三农专家”看来,是“价格严重偏离了价值”;但是经过上面的分析,这样的打折恰恰是使得原来虚高的官定价格,不同程度地向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真实价格回归。因此,所谓计划经济时代的“剪刀差”对农民的剥削,基本上是个伪概念;由“剪刀差”所计算的“剥削量”,被大大地夸张了。不是说没有剥削,而是剥削主要不体现在“剪刀差”,而体现在用“计划”强行收购农产品,并且没有任何拒绝甚至只是商量的余地。

既然自由市场经济下农产品对工业品的比价这么低,农民岂不是很穷?恰恰相反,由于自由市场经济下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大量农民会转化为城市人,而剩下的农民则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耕作面积,从而提高产量和收入水平。1953~1980共28年的时间,即使还没有实现全面工业化和城市化,至少也可以完成工业化的前期过程了,这个阶段是指:未采用机械化生产,但维持农村充分就业。前面说过,中国的耕地总面积常年维持在15亿亩左右,在工业化前期阶段农村的最佳人口数量是3亿。此后,如果农村人口进一步流向城市,但工业化水平和技术条件未准备充分,将造成农业产量下降,农产品价格上涨,从事农业收益率增加,于是部分人口又回流农村。这样,即使农民的收入和市民还有差距,也可以维持在一个较稳定的比例上。

1953~1980年,总人口约由5.5亿增加到9.5亿,年均增长率1.97%;但城乡人口比例仅从约12:88改变为约20:80,这是二元户籍隔离制度的结果。下面作一个有意思的推测,如果这段时间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基本完成“前工业化”阶段,在1980年也达到总人口9.5亿,其中农村3亿,城市6.5亿;真实(修正)总产值845.0,其中农业71.6,非农业773.4不变的情形下,“那个中国”将会是怎样的情形:

首先“1978年社会总产值6848亿,按1952年可比价格计算为725.8%”,即说明1952年的真实总产值为6846/7.258=943.24亿元,而1980年的真实总产值为943.24*8.45=7970.38亿,其中农业675.36亿,非农业7295.02亿。

对于农产品,由于其难以存储的特点,故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除部分自用和留作种粮外,都会拿去交换。而每个人的身体条件是差不多的,城市人和农村人耗费的农产品基本相同,差异可以忽略。因此,可以认为农业的真实总产值最终将通过交换平均分配到每个人,1980年是675.36/9.5=71.1元;其中农民用于交换的部分是675.36*6.5/9.5=462.09元,因此平均每个农民将得到城市工业品462.09/3=154.03元。

农民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差距,主要是体现在工业品的享用方面。1980年,平均每个市民享有的工业品将为(7295.02-462.09)/6.5=1051.22元。不过,这个数字并不说明普通农民的生活质量比普通市民差那么多,因为:

1)在农村,可以实现低成本拥有的大宗产品就是住房;相对市民的购房(或租房)费用来说,农村的房子所花的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自由市场经济下,市民的购房(或租房)支出一般占到总收入的30%,因此市民的产值要先刨掉三成的购房支出。至于其他用品,由于已经实现了初步工业化,家俱、杂物农民大多不用也不会再自己去造,电器产品也不可能自己生产,均可以不计在内,认为市民和农民相同。

2)在和自由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法治制度下,农民基本上不用交税,反而经常享受若干津贴;而市民的产值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形成税收,用于市政建设、道路桥梁、公共产品、国防军事等开支,这部分在低税制下,也要占到市民人均产值的25%左右。

3)由于农业生产有明显的忙闲季节,所以那个时候的农民,也会象现在一样在农闲时到企业或城里打工,增加收入,只是不会再有户籍歧视;另外,非农产业当中部分产值也可能是由农民创造的。

这样综合估算,农民的实际收入至少可提高50%,而市民的实际收入则至少要打个4.5折左右。因此:

在自由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制度下,1980年完成前期工业化,普通农民与普通市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之比约为:
(71.1+154.03*1.5):(71.1+1051.22*0.45)=302.15:544.15=0.555:1。这个估算数字符合完成“前工业化”阶段国家的水平,是完全可以达到的。那么再过二十几年,“现在的中国”肯定已经是一个繁荣富裕的全面现代化、工业化国家,甚至是一些民族主义者朝思暮想的超级大国、世界强国... ...另外,由于人口的流动性,生育率肯定大大降低,现在最多也就10亿人左右,农村必少于1亿人,普遍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而且性别、年龄结构合理,没有越来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 ...

下篇将继续谈,1980年后的“三农”问题,当然,依然会坚持自由主义的分析方法。

在结束之前,再次提醒lawyu及其支持者们注意:

1.所谓“剪刀差”是个不足为训的垃圾概念,只会误导你们,使你们丧失正常的心智。如果你们要研究对农民的“剥削”,那也和什么“剪刀差”无关,最有效最真实最正确的方法,就是自由主义。

2.不要以为“民主”化了,农民人多,就能分掉城市人的财产。那样“民主”就变成“多数人的暴政”了,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事实上,民主最讲究以理服人,这个“理”,对于经济活动来说,就是经济规律,后文自会谈到。

3.典型计划经济时期,城市人也没有得到多少公共产品的享受。以广州为例,1985年以前没有跨越广州市区河道的第三条桥梁(珠江水系的干流不经过广州,广州市区河道只有200米左右宽):一座海珠桥是解放前的,1949年国民党撤退时炸毁,解放初重修;一座人民桥约建于六十年代。同样,1985年以前,95%的市区马路是沥青柏油路,90%的市民蜗居在很小很旧的房子里。也许由于广东长期不是国家投资重点,情况有点特殊。不过,外省的大城市也好不了多少。那么农民、市民的劳动成果干什么去了呢?大部分是搞不能让普通人得益的重工业、军事工业去了。所以,你要追讨“剥削”,该是谁追谁去。

4.1953~1980年期间的工业积累和发展,农业作出过重大贡献,这个谁也不否定;但据此认为农民应得头功,则是你们思想狭隘、心态偏激和认识水平不足的反映。你们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你们的错误观点必须严肃批评。你们只会不加辨析地引用一些一面倒的所谓“三农专家”的研究材料,对于其他人的质疑和反驳不是骂街就是扣帽子,这是治学不严肃、态度不端正和素质不高的充分暴露。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只会招人嫌,本来还同情你们的人会反过来讨厌你们,你们更加不会得补偿和支持。请你们改正。

5.因为是业余写作,而且务求认真严谨,所以写得比较慢,也不想理会那些口水贴。但这不代表怕了你们,或者理屈词穷。我能放得出声气,那就肯定已经大致知道分析方法,不过需要些时间整理,也让你们自己好好反省和检讨一下罢了。不过,如果你们依然没有端正态度,依然只会抄袭和转贴那些一面倒的文字,依然在辩论的时候不断转移话题,那么随便,以后你们所有的帖子我都不再理会。

最后,社民、民社派网友们,雅可夫同志、金煊兄,你们出来说话呀,别老躲着嘛。

(未完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9 1:59: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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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解决之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统计年鉴 解决 三农 成因 原创

沙发
好年华 发表于 2006-3-19 10:14:00

作者:lawyu 回复日期:2006-3-19 00:45:48 
  这个星期出去了,晚上才回来,没有及时回好年华的帖子。
  接下来慢慢补上。
  只是有一点需要告诉楼主的是,
  搂主根本就没有看懂我所反对的是什么东西。

作者:lawyu 回复日期:2006-3-19 01:35:27 
  基本上粗看了一遍,感觉好年华很多的观点,数据和依据实在是荒唐可笑,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暂时不能一一反驳。只先指出几点:
  1,在楼主看来,中国的农民阶级就只是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他们从来不从事二三产业,在好年华这里,农民阶级在二三产业,也就是改革前的各类无偿与廉价民工与原工业材料供应,和改革后的乡镇企业,农民身份的人的个体私营经营和城市农民工的贡献他只字不提。
  2,楼住将产业分工,产业比重和产业优先与进步等同于城乡二元的贡献率以及直接混淆了农民在三大产业都同时受到剥削的事实。
  3,楼主的很多数据很不全面,甚至有不准确之处,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了,更有甚者,楼主一次次用“假设”两个字来推断,不知道你的严谨何在。
  4,楼主反错了我许多论点中的一些对象。说明你根本就没有看清楚我的观点和依据,很多判断与前提是太主观化的。
  5,在中国这种城乡种族主义的制度面前,我的“民社主义同志”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这个方面我们的个人观点差别非常大。请不要和他们联系在一起。虽然在民社主义大原则的信仰与社会分析方法上是一致的。

作者:lawyu 回复日期:2006-3-19 01:38:16 
  这段时间比较忙,有空我会针对你的这篇长文一一回复的。
  在这里,请相信我,我是足够理性的,并不亚于你这个“自由主义者”。

作者:好年华 回复日期:2006-3-19 09:48:32 
  lawyu,你要反驳,尽管来。不过你认真想好再驳。
  
  如果我的文章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这里再补充一次:
  
  1.本节是用自由主义的方法,分析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分配关系。非自由主义的方法,我就没有必要讨论,你要讨论找别人去。改革开放后的部分,下一节自会谈到。再次提醒你,你所引用的那些改革开放后农民被“剥削”的数据,无论其准确性还是逻辑性都大有问题。
  
  2.由于“剪刀差”是公认的计划经济时期工业积累的最主要手段,而且由所谓的“三农专家”们计算的“剪刀差”,往往达到天文数字。因此,搞清楚这个“剪刀差”的性质就是至关重要的。我的结论就是,所谓“剪刀差”不过是对自由市场经济下,工业化前期阶段,农产品总价/工业品总价下降规律的一种人为模仿。
  
  3.你如要推翻我的分析方法,首先要知道这个方法的关键在哪里:关键不在于“假设”或“估计”的数字,而在于农业生产增长率远远小于工业生产增长率这个普遍的事实。如果你企图采用比较实际生产“数量”而不是“产值”的办法,那只会对你更不利:因为按照官方的统计,1952~1980年,各种主要农产品数量顶多不过几倍的增长,而各种主要工业品数量动辄几十倍的增长。由此而推算的“剪刀差”夸大程度必定比我所估计的还大得多。
  
  4.对于计划经济时期,农民被征调进行工矿业生产和工程建设的情况,应该分两种情形考虑:
  
  1)如果这种征调是用于进行当地可以受益的水利、道路等工程,那就是相当于以劳务形式缴交的税收,这种劳务税收的又以公共产品的形式返还给农民自己,不能算是剥削;
  
  2)只有那种被征调到外地进行的生产和工程,又不能以任何形式返还的劳务量,才存在剥削。而这个剥削,当然也不是某工厂资产总值100亿,就算剥削了农民100亿;而是应付工资-实付工资,否则就不是自由主义的观点,你和其他人讨论去。
  
  5.所谓“剥削”,是“一方无偿占有了应属于另一方的产品或利益”。据此定义,“剥削”是一个财富转移过程,而不是一个财富创造过程,即“剥削”前后,财富的总量是不变的。因此,自由主义只计算那些曾经发生过的工农业产品交换中的“不平等”,而不计算那些未发生的“机会损失”。
  
  例如,你也可以假设自由市场经济下,1980年农民只有3亿,实际却有7.6亿。因此4.3亿的农民“损失”了成为城市人的“机会”,也就损失了作为城市人获得较高收入的“机会”。但是,这种“机会”下新增的“财富”和创造这些“财富”必须的“劳动”,都不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自由主义也就不会去计算其中的“剥削”:因为既然“财富”和“劳动”都是不存在,“剥削”也就无从谈起。如果4.3亿农民进了城只是睡大觉,那也不可能获得任何财富。
  
  至于如何补偿这种机会损失,那是另一个问题,不是“剥削”问题。
  
  6.不管计算的是“剥削损失”还是“机会损失”,在计划经济时期,广大的城市平民都没有从这个损失中受益。那时广州有不少家庭(不少于20%),四五口人拥挤在一间七八平米的小房间里,电也不舍得多用,经常点煤油灯。其他稍微好一点的,不过也是住在“旧社会”留下来的房子里,与所谓“农业剩余”无关。吃“三级米”(存了好几年的残米),长年闻不到肉腥味(肉、油定量很少)。所以论居住和饮食条件,比农村还不如。那时候为了招呼客人加菜,就要不惜跑到二十多公里外的农贸市场,才能买到一点点新鲜的。
  
  计划经济时期,能够从农民的“剥削损失”和“机会损失”中受益的,主要是当时的特权贵族,还有少数大型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干部和职工。计划(统制)经济的特点是,行政级别越高,分配就越有利。通常大的国营单位比小的国营单位级别高,例如处级厂就比科级厂高,这样他们的基层干部和职工也会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才有可能享受到这种“剥削剩余”或“机会剩余”。
  
  所以,你要追讨“剥削”,该追谁追谁去,与广大的城市平民无关。
  
  自由主义不会象某些“主义”那样动不动就划“阶级”、定“成份”。自由主义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无论是功或罪,无论是奖或罚,都必须尽可能地落实到每一个人。因为如果笼统、含糊的一窝端,那最后的结果只会是,让投机者得无功之禄,让无辜者受不白之冤。这正是自由主义比任何其他“主义”人道、伟大和崇高的地方之一。
  
  7.你可能有理性的愿望或意识,但肯定不掌握理性的方法。这从你不断转发那些“三农专家”的一面之词而不加辨析判断就可以证明。
  
  据我所知,你的社民/民社派同志,并非总是回避问题。例如雅可夫同志,如果已经认定某件事是对是错,一定会站出来说个不停。因此他们的沉默只有两个原因:
  
  1)他们也感觉你的话不对路,但不知道怎样去分析判断,因此不好赞成也不好反对。所以我的文章也是为了帮他们一把,也帮所有社民/民社派一把。
  
  2)你说话的方式阻止了他们与你开诚布公的讨论。因为你动不动就会骂别人“城市阶级”,“寄生虫”,不管他是什么“派”。这可是你的贴子清清楚楚记录的,你赖不掉。因此,为了维持社民/民社派同志之间的“团结”,他们只好不与你争辩。如果你认为你们还是“同志”,首先你这种恶劣的态度就要改;当然,如果你不这样认为,那就无话可说。



藤椅
eliber_mastered 发表于 2006-3-20 17:04:00
深刻!刚刚拜读过!

板凳
hzhyun 发表于 2006-3-26 22:22:00
拜读中   我也在思考这方面得问题   不过还真的去农家里住  实地考察 得到第一手材料才更好   可以说农民永远是中国的屹立世界的基础,也是中国加快发展,实现质的飞跃的最主要的原动力,古往今来,俱是如此,这是由我们的文化决定的,也是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广袤的土地上。

报纸
hzhyun 发表于 2006-3-26 22:44:00

一般要去哪里展开社会调查,通知我一下。

有机会我一定也会去。348944104

地板
john3903 发表于 2006-3-26 23:54:00
终于看完楼主的大作,分析的很深刻呀,谢谢,俺正在准备写这方面的论文,谢谢楼主

7
lch2111 发表于 2006-3-27 02:48:00

自认为三农问题,只能提出,不能马上解决,大家最好到下面去看看,就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了

8
laudon 发表于 2006-3-27 10:30:00

楼主提出了问题,又分析了问题,“解决之道”在哪?

9
好年华 发表于 2006-4-19 01:34:00

三、对八十年代改革的得与失的评价

上一节指出了,计划(统制)经济和城乡二元户籍隔离制度,是造成中国丧失第一次工业化、城市化机遇的根本原因。请特别注意,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制度是紧密联系的,前者是后者的根本原因,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即使没有工业初期积累的需要,计划经济本身的特点也决定了生产要素(资本、劳动)不能自由流动,而必须按“计划”进行组合;否则“计划”就无从谈起,也无法保证。

这里要进一步着重指出:中国的户籍制度,不仅使得农村和城市隔离,而且城市和城市、农村和农村之间同样隔离;这种隔离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丝毫不亚于农村和城市的隔离。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城市人改变户口,调动工作,不仅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甚至从本市的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都是非常困难和周折的。自由主义认为,每个人适合在哪里生活,适合做什么工作,应由,而且最好由他自己选择。计划经济下的全面隔离,条块分割,严重障碍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自然严重障碍了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1953~1980年的典型计划经济时期,如果不说全部丧失的话,至少也是浪费了大半。

1980年后至今,即全面推行改革开放时期,也长达25年有余。这段时间如果把握得好,至少可以把前三十年未能完成的任务完成,至少可以达到工业化前期阶段的最低城市化水平,即:在人力、畜力为主的传统生产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农村保留4亿的最佳人口数字(据最新资料,中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20亿亩,并且考虑到一些新型种植、养殖业的需要),其余均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人口(请注意“稳定”二字)。那么如果按现在共13.5亿人计算,稳定的城市人口应为9.5亿人。达到这个最低水平是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前面说过,农产品多数具有必需品的特性,其消费特征是比较刚性的;因而如果农业人口进一步流向城市,而农业机械化还未普遍实现,城市也未能容纳那么多人的话,农产品的产量就会减少,价格就会上升,从事农业的收益率就会增加,吸引部分人回流农村。这样,即使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城市人相比还有差距,也可以维持在一个范围内,不至于产生严重的城乡贫富分化问题。

非常不幸,这25年的时间和机遇再一次丧失,至少是大部份丧失。八十年代中期,曾经出现过一个相当有利的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的时机(见后文)。如果这种转移得以实现,转移的人口能够稳定地在城市生活下来,那么他们及其后代将转化成为真正的城市人口,现在农村剩余人口的压力就会大大减轻。然而由于隔离性户籍制度的限制、计划经济残余的影响,与及种种错误的政策和措施,这种大量、稳定的人口转移没有实现。八十年代那一辈的“民工”,绝大多数又返回农村去了;他们的子女,现在又是二十岁上下的成年人了,等于又增加了一大批“新农民”,并且这些新农民或新民工,所要面对的是比他们的父母一辈恶劣得多的生存环境和无望得多的发展前途。中国至今还没有完成1980年就应该完成的第一步工业化、城市化任务,何时能完成,天晓得;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许多新的、棘手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请各位紧记这一点:在农村人口总数没有下降到传统生产方式的最佳数字(4亿)以前,已经开始进入企业和城市的“民工”返农,就是返贫;任何诱导“民工”返农的政策和措施,充其量不过是将矛盾的激化推迟,而不惜累积更大的风险。这是由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本身存在的重大缺陷所决定的,只要是企图,或事实上维护了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任何漂亮的口号和美妙的设计都无助于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反而只会令农民的贫困持续和加深;如强制“民工”返农,更是倒行逆施。任何执事者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如何让已经进城的民工更好地生活下去,协助他们转化为城市人;而不是有意无意地设定高高的门槛,将他们拒诸门外,甚至误导他们返回农村。

分析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活动和分配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因为它的体制比较单一而且固定。1980年后,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和分配关系并存的复杂现象,并且一直在不断发展演变中;不同的商品和生产要素,分别处于可自由流动、半自由流动(有条件、有范围地流动)和基本不流动的复杂状态;在价格的形成上,既有市场的因素,也有计划、管制和垄断的影响。这给研究分析带来很多困难。还需要参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外开放的影响,与及对1980年起点条件的评价。

先谈1980年的起点条件:

国内:

1. 重工业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规模,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但能耗很大,浪费很多,质量不高,缺乏对外竞争力;轻工业、消费品工业基本维持在六十年代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生活资料供应依然十分紧缺(包括城市的水、电、煤气、供热、通信等;当时的广州,每星期停电两三次,每月停水一两次是常事,电表容量都是3安培以下)。总的看来,重工业与外国先进水平的差距普遍在三四十年以上,轻工业、消费品工业则在五六十年以上。

2. 工业布局不合理,是“计划”形成而非市场形成,例如:东北地区本来没有轻纺工业优势,因为建了很多重工业,为了平衡性别比例,又特别建了不少纺织厂;六七十年代多数着眼于国防和军事的“西南三线”建设,等等。计划经济下的条块分割,导致中央有自己的重点发展部门和地区,各地方同样有自己的重点发展部门和地区,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十分普遍,企事业单位也就分为中央(部属)、省属、市县属等等。

3.计划经济追求“统一”和非竞争性的特点使得各地工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趋同,尤其是同级的企业更加明显。例如同是柴油机,A省的某个省属处级厂和B省的另一个省属处级厂,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相差无几;部属、省属和市县属之间差别大一些,不同级别,例如厅局级厂、处级厂和科级厂的差别也大一些。这是计划经济主要按照行政级别和统属关系分配资源的方式造成的。

4. 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严重缺乏和发育不良,主要为国营和集体所有制所占据,商品雷同和单调,服务态度差、水平低,群众多有怨言。基础建设欠帐太多,例如没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也很少,路面很窄,多数还是沥青柏油路,广州到台山150公里,要过七八个渡口,走10个小时以上;铁路运力不足(还有很多蒸气机车),速度很慢,广州到深圳150公里,需要5个小时以上。

5. 农业生产率基本维持在六十年代的水平,总产量提高主要靠开垦新耕地、增加耕作面积;由于长期“以粮为纲”,除主粮以外的林、牧、副、渔业及其产品均非常薄弱和贫乏。

6. 五六十年代培养的知识分子成为技术主力,希望补回失去的时间,热情较高,但1965年以后出现断层;干部们刚从长期的政治运动中解脱出来,心有余悸,但亦有重新干一番事业的愿望。

7. 普通人的精神面貌不佳,牢骚满腹,人心思变,有条件的就想出国。

8. 社会治安不良,城市青少年失业问题严重,游离浪荡,拉帮结派,打群架,滋事捣乱;但是,五六十年代大量出生的一批人正好长成,具备潜在的劳动力优势。

9. 农村由于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度,吃饭问题基本解决,情况稍好;由于长期搞大锅饭、平均分配,城市人和农村人虽然都穷,但生活质量的相互差别远不如后来那么大。

10.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人们的思维定式趋于一致,主流思想依然比较保守,多数人(除当时的青年人外)不能短时间内接受变化太大的生活和适应竞争性太强的工作。

国际:

相对来说,八十年代大多数时候中国处于比较宽松有利的国际关系环境中。八十年代初,对于中国的对外开放,外资很有兴趣,但尚不敢贸然进入,而只是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例如香港进行商品贸易,或以旅游、观光形式进行;港澳资本和海外侨资进入得早一些多一些,但开始也只是在酒店、旅游等第三产业进行试探。无论是从法律、制度、意识形态、思想观念还是从基础设施方面考量,就全国范围而言,整个八十年代尚未具备外资大规模进入和产生显著影响的条件和可能。

客观地评价1980年的起点条件,可以说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关键在于当时的执事者是否能够一早认清正确的发展方向,充分地扬长避短。1952年如实行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比较容易的事情,因为在此之前基本上就是市场决定商品和生产要素价格,只是这个市场的成熟度和先进性远未足够罢了。但经过长期的计划经济再返回市场经济,确实是困难重重,这里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

主观原因:执事者对于如何改革,改革的目标和可能出现的正面/负面效果,均缺乏清晰的预见和足够的防范,可以说是见一步行一步;这种状况是由于所持的基本理论落后和贫乏,也缺乏实践经验造成的。

客观原因:业已形成的行政格局和利益分配格局,与及经济体系已经形成的弊端和弱点,都会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对自由市场方向产生阻挠和扭曲的作用,使之积重难返,或为求短效而饮鸠止渴。

如果按执事者最早的设想,那就只是“微观”上的放开和搞活,例如土地承包、个体工商业等,而“宏观”上要管住管好;也就是认为,计划经济模式依然是正确的,必须坚持,只是在“计划”和“执行”上有点毛病,改了就可以;非“计划”成分例如个体和外资,不过是一种“辅助”和“补充”。如果按照这个最早的设想,1983年间就已经基本达到了。那么,后来为何又要继续进行工业体系的改革呢?

这首先是因为计划经济下,工业体系自身普遍的低效、浪费和亏损,使财政不堪重负,因而执事者有不得不改的压力;其次,业已放开的“微观”领域的明显成效,这些领域的人收入提高和生活改善的刺激,又使得原本严密受控却倨傲不凡的工业部门的人,有跃跃欲试的冲动,于是一拍即合。

1984~86年,“改革开放”几乎成为上下左右、东南西北所有人(干部、工人、个体户和农民)高度一致的共识,有关工业改革和其他改革的措施也陆续出台,当时的收效也是非常明显的。这三年中,商店的商品开始丰富起来,人们的穿着打扮开始光鲜起来,虽然还谈不上质量有多好,款色有多新;大多数人精神焕发,锐意进取,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八十年代的金色,金色的八十年代,主要就是这三年。不过,这种乐观情绪,其实含有太多的理想主义和浪漫色彩,这三年特别美好的回忆,其实是对过去长时间的压抑和贫穷的一种自然反弹,就其真实水平来说还是远远不高的;人们更不清楚,这一片“大好”的形势其实是基于某些特定的条件才成立的,而这些条件日后将不复存在,形势就会发生重大变化;当然,更谈不上预防和准备。

综合来说,对1979~1986年的改革成绩,我打90分。因为即使当时的执事者已经非常清楚和明确自由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由一个长期、典型的计划经济改回来,八年时间能做到这样,实在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对比同期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改革进程步履蹒跚,收效甚微,中国当时的改革可谓成就巨大:既解决了温饱问题,又开始出现繁荣景象,社会由萎靡不振变得朝气蓬勃。

如果说1980年时,城市的确还没有条件大量容纳农村人口的话,那么到1986年,已经出现了一个解决城乡分治的良好时机:由于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和制造业的扩张,八十年代初期城市严重的失业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农产品的丰富和自由买卖,使得许多城市已经取消了大部分粮、油、肉、布等票证,即使尚未完全取消的,也不过是一种形式,并不影响人们的基本食品和日用品供给;在农村,由于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和乡镇企业的兴旺蓬勃,部分地区的农民甚至倒过来瞧不起城里人。此时如果取消户籍制度,并不会引起大规模的农村到城市的移民潮,城市化将在一个平稳的过程下进行。由于此时的城乡贫富分化是在缩小而不是扩大,严重的城乡二元利益对立状态尚未形成,因此城市人和农村人互相猜疑甚至歧视的状况也不会那么显著。这些都非常有利于解决城乡分治问题。

许多左派人士都比较留恋那个金色的八十年代。有些人甚至认为,既然八十年代这么好,在此基础上作些修修补补的工作,把缺点改了就行了,用得着大动作吗?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透彻地了解,1984~86年的“金色”,是怎样来的?是否可以持续?事实上,1986年后的发展演变,既有政治、政策方面的干扰,更有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政治、政策或可影响一时,但能影响长远的只有制度。

这是因为,那个时候同样有因“改革”而利益受损者:例如知识分子,尤其是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在“事业单位”的知识分子。由于事业单位没有生产任务和生产能力,也就不能象企业那样增加收入,仅靠一点固定工资和奖金,无法满足日益扩张的消费需要(工商业改革,生产和流通扩大必然大大增加人们的消费需要)。因此那个时候开始流行“脑体倒挂”、“造原子弹不如造茶叶蛋”的说法;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知识分子,也就逐渐出外“炒更”,以帮补收入,主要形式是授课、帮助企业搞开发或解决技术问题等。院校自己既然无力增加知识分子的收入,也就只能对这种情形睁一眼闭一眼。相对来说,当时在企业的工程师身份的知识分子要好得多,一个中等规模国营企业的主要技术骨干,其实际收入可能数倍于大学教授。另外,当时几乎所有公共事业部门,例如水、电、煤气、公交、邮电甚至银行的人,基础生产资料(采矿、原材料、能源等)部门的人,都是不同程度的利益受损者。因为这些部门的产品,还在比较严格地执行按“计划”定价而不是“成本”定价(注意:按“成本”定价并非按“市场”定价,因为这是垄断生产者单方面决定的成本,而非市场,即多个生产者和消费者多方面共同决定的成本),于是出现了普遍的帐面亏损;对于宏观经济来说,就是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尤其是这些部门的人的工资,还在实行“计划定价”,不仅没有什么奖金可发,无法应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甚至跟不上物价上涨。如果让这些人回忆,八十年代中期绝对不会是他们所认为“黄金岁月”。同一个政策,可以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何其了然!这些部门和人的怨愤一天天强烈起来。只是那个时候没有网络,所谓“报纸”、“电台”、“电视”,不提也罢,普通人很少听到也很难理解这种相反的声音,但是在决策高层,这种矛盾已经日益尖锐。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1987年以后,尤其是1992年以后,这些昔日因改革而利益受损的行业、部门和人,摇身一变,大多数都成为新一轮改革中的最大获利者,并且成为最顽固的垄断行业和垄断部门。原因也很简单:只要执事者一天不彻底放弃“计划”和“统制”的企图,这些上游行业和基础部门的垄断就一天不能打破,因为这是“计划”和“统制”得以发挥作用的保证;更何况,这些行业和部门,本来就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宠儿,一直就占有最大的话语权和规则权。九十年代以后的政策演变,实质体现了这些垄断部门的反扑;由于它们的垄断地位没有破除,这个反扑产生了严重的后果――资金、利润向垄断部门集中,也就是说,垄断部门剥削非垄断部门;如果将城市视为垄断部门,农村视为非垄断部门,那么就是城市剥削农村。

1986年底发生了一场政治小风波。这个小风波明里是由当时的“小学潮”引起的,暗里也是利益受损部门反扑的结果。如果不是这些强势部门越来越大的怨言和不满通过各种形式反映、汇集到高层,“小学潮”也没有那么大的能量扳倒一个声望日上的高级领导人。表面上,这场小风波好象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不大,政治扰动几个月后也基本平息了;但实际上,它的影响可能是深远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它明白地暗示了后继者,强势部门即使暂时利益受损,但势力依然强大;谁要忤逆他们的意志,就不会有好果子吃。于是,后面的改革就一步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而朝着或明或暗地迎合这些强势部门的利益和意志的方向演化。所谓改革措施,自然不能到位,甚至适得其反,引起混乱和不安。1986年之前,改革尚有全面开展、全面深入之可能;1986年之后,已成为“跛足”之势。

到底在八十年代中期,发生了什么事情?用自由主义的观点进行剖析,一目了然。

八十年代中期宏观经济的特点是实行价格“双轨制”。受计划约束和控制较多的部门,它们之间的生产资料交换(计划内物资),与及工资,依然按“计划”定价;而受计划约束的较少的部门,生产资料(计划外物资)和工资已经大体按“成本”定价。一般地,计划内物资的价格要远低于计划外物资的价格。

通常,前者可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A;后者可视为生产消费品的部门B。先看看如果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这两个部门的经济总量和交换关系是怎样的。

自由市场经济下,由于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由组合,会出现两个趋同:

一、AB两部门的投资者平均投资收益率趋同;

二、AB两部门的劳动者平均工资趋同。

假设A部门有a人,B部门有b人;A部门的产品总值为VaB部门的产品总值为Vb(这里注意:对于“产品总值”不是“总产值”,产品总值包含各种中间状态的产品),两个部门相互交换量为Vx;并且,生产出Va,需要消耗Va0的生产资料,生产出Vb,需要消耗Vb0的生产资料。

A部门从B部门购入的Vx都是消费品,用于支付A部门职工的工资;而B部门剩下的消费品Vb-Vx也将全部用于支付B部门职工的工资,故两部门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是:

Vx/a=(Vb-Vx)/b=Vb/(a+b)……(1)

对于投资者来说,其利润体现为生产资料的积累,A部门的利润Ma=Va-Vx-Va0B部门的利润Mb=Vx-Vb0A部门的成本Ca=Vx+Va0B部门的成本Cb=Vx*(b/a)+Vb0

于是这两个部门投资者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就是:

Ra=Ma/Ca=Rb=Mb/Cb=Rab=(Ma+Mb)/(Ca+Cb)……(2)

这其中,Va0/VaVb0/Vb(或Vb0/Vx,即消费部门所购生产资料的使用率),即用多少生产资料可以生产出多少产品,是由技术水平决定的两个常数;而Vb=Vx*(a+b)/a,如果认为a+b,即职工总人数不变也是常数,那么真正的未知数只有a(或b),VaVx三个,再设定任何两个,方程(2)的解就完全确定了。注意:方程(2)已包含方程(1)

例如,设a=200人,b=800人,Va0/Va=1/2Vb0/Vb=10(或Vb0/Vx=1/2),Vx=200万元,得:

200/200=(Vb-200)/800=Vb/1000Vb=1000万,Vb0=0.1*1000=0.5*200=100万;

B部门投资收益率为:Rb=Mb/Cb=(200-100)/[200*(800/200)+100]=1/9A部门的投资收益率为:Ra=Ma/Ca=(Va-200-0.5*Va)/(200+0.5*Va)=1/9,解得Va=500万元。

如果此时,A部门将其生产的所有生产资料的价格提高1倍,即V`a=1000万元,V`a0=500万元,则V`x=400万元,故V`b0=200万元。为了维持B部门的投资收益率和实际工资,B部门也必定将自己生产的所有消费品价格提高到V`bV`b/1000=400/200V`b=2000万元;B部门的投资收益率仍为R`b=(400-200)/[400*(800/200)+200]=1/9A部门的投资收益率仍为R`a=(1000-400-500)/(400+500)=1/9

结论: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所有生产要素和商品均可自由流动和组合,因此任一种或任一类商品的价格变化,最终将引起其他商品的价格相应变化,而不会影响各部门的投资收益率和实际工资水平。

然而八十年代中期,对于那些实行价格双轨制的企业,计划内交换依然采用“计划定价”,计划外交换采用“成本定价;相当于Vx提高了1倍,但Va-Vx没有提高。这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对于B部门来说,由于价格传导机制的作用,而且他们可以按成本定价,他们的帐面产品总值必定提高为2000万元,即所生产的消费品价格也提高了1倍,投资收益率和职工实际工资不变。

A部门此时的帐面产品总值是2*200+500-200=700万元。如果要维持其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则A部门的利润为700-250-400=50万元,成本为250+400=650万元,投资收益率50/650=1/13,较之前的1/9大幅下降了(1/9-1/13)/(1/9)=30.8%。如果要维持投资收益率,则职工生活水平必然下降:实际过程是,该部门职工的工资不增长或增长缓慢,于是从市场上购买的消费品数量减少;虽然两部门的帐面交换量依然提高一倍,为400万元,但这400万元并没有全部成为A部门职工的工资,于是A部门可获得工资结余。假设此时A部门付出的工资总额为Y,则(700-250-Y)/(250+Y)=1/9Y=380万元;而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此时A部门的工资总额应是Y`=Vx=400万元,故工资结余20万元。实际的情况是,A部门的投资收益率和职工生活水平都在下降。

以上分析只是一些假设数字,为的是说明一个分析方法。实际情况还要严峻得多。上一篇文章已经指出了,典型计划经济时期存在严重的价格歪曲,生产率低的产品价格偏高,生产率高的产品价格偏低。这在计划经济下不会产生很大问题,因为生产资料的交换和消费资料的分配都是按“计划”进行的,形式上也不需要“等价”。但带着这样的初始条件进入“价格双轨制”和“半计划经济”,而且要求形式上的“等价”,问题就大了。另一方面,当时还有很多传统的国企,这些国企与其说是承担生产功能,不如说更多地承担了社会福利功能。一个人可以做的工作至少安排三四个人去做,人浮于事的情况非常严重。由于冗员太多,即使提高工资总额,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也很有限。计划部门的投资收益率下降,还只是一个帐面计算的问题(可见计划经济的定价方法是多么愚蠢好笑);最严重的是这些部门的职工工资,也是严格按“计划”定价的,无法追上物价上涨,于是生活水平下降,成为八十年代中期因改革而利益受损的群体,也是当时怨气最大的一群。

要解决这个“宏观经济不平衡”,只有真正地、全面地、彻底地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使所有生产要素和商品可以自由流动和组合,并按市场定价。但在八十年代中期,执事者的理论落后,经验不足,尤其是依然保留着浓厚的“计划”和“统制”情结,企图在不改变上游行业和基础部门的“计划性”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这些部门的产品价格和工资来实现宏观经济均衡,结果直接导致1988年价格冲关的失败。

1988年的价格冲关,主要思路是提高“计划内”的产品价格,以达至两价“并轨”;同时提高计划部门职工的工资和增加其物价补贴,以应付可能产生的消费资料价格上涨;两者并称为“理顺价格关系”。但是,前面已经分析过,消费资料部门(非计划部门)在价格传导机制的作用下,很快就把消费品的价格提高,其涨价幅度远高于计划部门的“计划内”工资和补贴增长,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等事件。于是计划部门职工的生活水准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非计划部门,那些效益比较差的企业和地方的人,生活质量也受到冲击。一些地方物资供应出现短缺,不得不重新开始发行票证。由于这次“价格冲关”是全国性的,于是,社会的抱怨和不满开始发生并迅速积累和扩大;基层民众对“改革”及其效果的第一次怀疑,其实肇始于1988年。

然而,普通人不懂得也不理解制度上的原因才是他们利益受损的深层次原因,而把怨愤发泄在他们容易理解的一些“丑恶现象”或“不正之风”上,例如“官倒”。什么叫“官倒”呢?“倒”,就是将计划内的低价物资,高价卖给计划外的单位,从中牟利(注意:这个“利”的得益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某个企事业单位);能够这样做的人,当然必须掌握着分配资源的权力,是个“官”,所以叫做“官倒”。

“官倒”在实行“价格双轨制”的八十年代中期,其实是一直存在的。然而直到1988年,才在全社会范围内炒得沸沸扬扬,原因就是“价格冲关”所引起的利益受损群体迅速扩大。价格双轨制,通常高达一倍甚至更高的计划内外价差,而且只需要动动手批个条子,还可以找些理由应付,获利难度很小,风险不高。这对谁都是一个强烈的利益诱惑。打个比喻:光天化日,荒郊野岭,看到一个裸体美女睡在那里,绝大多数男人恐怕都要走过去,至少瞧个够;不少人就会禁不住动手动脚;连看也不看一眼的男人,不是生理不正常就是心理不正常了。那些批“官倒”批得最激烈慷慨的人,如果真有机会让他们去倒一倒,有几个不是跃跃欲试的???对任何群体的美化(或丑化)都是可笑不可取的,不管这个群体是“官”还是“民”;人就是人,其“善”或“恶”的表现主要取决于制度,而非其他。民主制度就是否定存在任何理想化的群体和个人,因此设计了一种互相制衡和监督的机制,这同样是自由主义立论基础和研究方法――永远面对真实的人性和真实的社会,而非任何臆想的人性和虚构的社会。

本节似乎没有过多地涉及城乡分治和“三农”问题,这是因为:

1. 在八十年代,整体上农民是改革的得益者。虽然农民的身份没有改变,但其与城市人的平均收入差距大大缩小,部分地区甚至反超城市。这个得益期从1979年算起,直到1986年,甚至可算到1988年,因为“价格冲关”当时对农民的影响并不大。八十年代中期,广东已有“南番顺”的说法。意即南海、番禺、顺德这三个地方的人,尤其农民很富裕,比城里人富得多。1988年春,广东曾出现第一次“民工潮”,但这并不反映整体上农民利益已经开始受损。那次民工潮不过来了100多万人,而现在广东的外地民工保守估计有2000万。因此,1988年的民工潮不过是反映了各地农村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回祖籍家乡(台山、开平)探亲,那时的农民依然对保持希望。这两个县的经济,在广东省大概是中游水平,台山中游偏下,开平中游偏上。八十年代并没有所谓“三农”问题的说法,这个问题是九十年代,尤其中后期才显著出现的。

2. 八十年代农民收入提高的原因,固然主要来自于自身的努力。但是不可否定,政策也是其中重要的因素。这主要体现在,国家多次大幅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前文已经说明,计划经济时代农产品官定价格与工业品官定价格之比是远远偏高的,计划者通过在实际收购的时候压低官定价格,进行工业积累。如果将收购价格提高,那么农民实际获得的收入必然增加,甚至可能出现高于自由市场经济下农/工产品比价的情形――用现在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工业“反哺”农业;用lawyu们不爱听的话,就是农村“反剥削”城市。

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消费类工业品的分配也是严格凭计划进行,因此这个反哺或反剥削,农民实际受益很小。但在八十年代的“半计划经济”状态下,由于出现了大量非计划部门,并且这些部门直接提供消费品,因此这个时候的农民就是大大的受益。并且,由于计划经济下歪曲的农/工产品比价的影响不可能在一日之内消除,而是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至少到1988年,因此农村、农民的受益期也长达10年。这10年,可以算是对1953~197826年典型计划经济时期农民受剥削的补偿,尽管这个补偿不十分均衡,也可能不十分彻底(到底彻不彻底,甚至可能是总体上的“超补偿”,必须由专家来估算了,我没有那么多数据,但不十分均衡是肯定的)。

农民收入提高的另一个原因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一方面这些企业可能是当地农村集体兴办,农民可以获得投资者收益;另方面,农民也可以到这些企业打工,增加收入。不少乡镇企业其实并不是新鲜现象,乡相当于大队,镇相当于公社,部分乡镇企业就是从原来大队、公社办的小工厂那里发展起来的。只是计划经济时代这些社、队企业禁止对外交换,只能服务本区域,所以不为外人,尤其城市人所知罢了;当然,也无法发展壮大。

但是,无论是政策因素还是乡镇企业都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们必须基于特定的条件才能存在和维持。这个留待下一节再谈。九十年代后的经济和社会情况更复杂,必须专门辟一章节讨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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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baby 发表于 2006-4-19 21:18:00
好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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