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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当上衣作为价值67物被看作与麻布相等时,前者包含的劳动就被看作与后者包含的劳动相
等。固然,缝上衣的劳动是一种与织麻布的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但是,把缝看作与织相等,实
际上就是把缝化为两种劳动中确实等同的东西,化为它们的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通过这种间接的
办法还说明,织就它织出价值68而论,也和缝毫无区别,所以是抽象人类劳动。只有不同种商品的
等价表现才使形成价值69的劳动的这种特殊性质显示出来,因为这种等价表现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第2版注: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著名的富兰克林,继威廉·配第之后看出了价值70的本质,他说:“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71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斯巴克斯编《富兰克林全集》1836年波士顿版第2卷第267页)。富兰克林没有意识到,既然他“用劳动”来估计一切物的价值72,也就抽掉了各种互相交换的劳动的差别,这样就把这些劳动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他虽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却把它说了出来。他先说“一种劳动”,然后说“另一种劳动”,最后说的是没有任何限定的“劳动”,也就是作为一切物的价值73实体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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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也是再说交换价值是以劳动为依据的——交换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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