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价值实体)。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交换实体)。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来考察,但现在,我们应该首先不管这种形式来考察价值(价值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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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这是很清晰的概念,其中的价值不用替换。
本段,说的是交换价值的基础是价值实体——劳动。注意是价值实体是劳动,不是价值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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