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认为在没有交换、没有市场的条件下产品就没有价值,因此像大家庭式自给自足的产品是没有价值的。由于将价值混同于交换价值,所以马克思也有这样的观点,他说:“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1]。这说明,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许多人都认为,一旦我们消灭资本主义制度,消灭市场经济,建立起大家庭式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就可以认为产品不再具有价值,不计凝结在产品中的所有劳动与其它生产资料的耗费,而实行计划经济,将劳动的人与其它生产资料通过国家行政指令无偿地调来拨去。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这种不计产品价值(成本)的计划经济,最终结果如何人们都已知道,无须多说。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甚至革命,就是从承认产品的价值属性,承认价值规律的基本作用开始的,然后才认可产品的商品属性(因为产品作为商品而交换,是实现产品价值的最好方式),最终确定了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市场经济方式。
因此,无论是否处于交换状态,产品只要耗费了人类劳动及其它生产资料,它就具有价值。产品的这个价值存在以及它的价值量,并不以其是否进行流通交换而变化。变化的是价值的“交换价值形式”,没有交换的自给自足品没有交换价值,但它仍然具有价值,只要它凝结着耗费。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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