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自由主义,我有几点不理解的地方。
供给学派说,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失业都是自愿失业,即便有非自愿失业,也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连续出清能力而迅速达到充分就业。 但是在凯恩斯的理论出现以前,ZF是不干预市场的,可以说基本上就是放任自流的市场经济,但是当时不是长期存在工人失业问题而经常导致社会不稳定吗,难道那些吃穿都无法保证的工人都是因为对均衡工资不满而主动拒绝工作的??要知道当时失业工人的生活几乎到了全家都要困苦到死的地步,不然欧洲也不会不是爆发一些尖锐的阶级对立事件了,供给学派的理论和现实似乎合不上拍啊。
其他新自由主义的学派也认为凯恩斯主义是错的,ZF不该干预市场,市场一定能够自我调整到均衡状态而达到充分就业,1929-1933危机其实是各国ZF乱干预才越弄越严重的。 但是我不理解的是世界上本没有凯恩斯主义,如果不是市场无法自动调节到充分就业,美国又何苦追捧凯恩斯的理论呢??
为什么这些经济理论和常识有矛盾呢,高手能不能讲讲我有哪些理解的肤浅和不正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