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一笑奈何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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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与交流]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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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奈何666 发表于 2020-1-19 09:59:3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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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缴纳是现在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做的事情,主要是为了让员工在退休后可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对于员工来讲是一项福利,但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缴纳社保可能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耗损企业的成本。那么如果在社保新政策出台的今天,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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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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