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期货的交易风险,可定义为由于股票指数期货市场运作的不确定性,给市场宏观主体和微观主体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股票指数期货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按照巴塞尔委员会于1994年7月27日发表的《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指南》,可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
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同样伴随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等。但投资者在实际交易中,面临最普遍的风险仍是因为市场因素变动所导致的价格风险。与证券投资不同的是,股指期货市场实行的是当日无负债结算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在期货市场中,即使价格长期趋势判断正确,在震荡调整过程中仍会使投资者亏损出局。因此,对投资者而言,最大的交易风险不是因价格波动导致的亏损,而是因结算准备金不足导致持有仓位被强行平仓。
对股指期货的风险度量主要是用于估计因价格波动和持仓方向相反所导致的结算准备金的减少,在充分利用资金的前提下保证仓位的继续持有,结算准备金的管理及其与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控制就是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最重要的资金管理环节。国际上,当前对定量风险管理方法的研究是金融领域研究的焦点,其中JP Morgan(1994)提出VaR(value at risk)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最为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组合的收益分布是VaR技术中最重要且最难解决的问题。目前的研究是先将组合中的金融产品的收益转化为若干风险因子收益,然后得到这些风险因子收益的概率分布,继而得到整个组合收益的概率分布,最后求出VaR的估计值。
总之,投资者要重视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度量,只有在管理好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基础上,才能发挥股指期货避险的功能。
作者:海通期货总经理 徐凌 来源:《中国证券报》2010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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