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家族
为刘芳菲支付房贷的李涛自称香港商人,据旁听者介绍,李涛涉嫌多次向王益行贿538万元。
李涛1963年10月生,随母姓,其母李春阳曾在部队当护士,在军方拥有非凡资源,后任上海鹏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并由此发家。其舅李映元,则比李春阳、李涛名声更大。
李氏家庭企业,多以“利联”为名,其主要投资平台为香港利联企业有限公司,由李映元、李春阳持股。该公司1993年独家发起的利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为港资独资经营,注册资本港币2亿元,法定代表人先为李涛,1995年后变更为李映元。至今,李涛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其舅李映元为董事长。
李家在深圳家世颇丰,与许多资本大佬交往密切,也是政界高官的座上宾。李映元名声在外,其一度卷入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案,许亦为湖南人。
利联公司在深圳龙岗有近30万平方米的地产开发项目,旗下有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太阳物业管理公司、龙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安邵高速公路公司。上述公司在湖南、山西等地拥有高速公路、水库等项目。
据《财经》记者获知,李涛所涉的王益案行贿要件,其一是通过王益承揽“二广高速”安邵高速项目,其中贿款约100万元。
二广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第6纵,北起内蒙古的二连浩特,南至广东的广州,其中李涛公司承建的安邵高速(湖南安化至邵阳)全长129.8公里,2005年上马,项目投资80.168亿元,投资方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由利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李映元任该公司董事长,李涛系总经理。
据《财经》记者获知,李映元、李涛祖籍湖南祁阳,其2006年在湖南签署上述公路项目时,获得时任湖南省长周伯华、副省长徐宪平、省政协副主席阳宝华等官员会见。而王益早年帮助魏东的“涌金系”入主九芝堂(000989.SZ)时,即在湖南拥有深厚的人脉资源。魏东在京的追悼会上,亦有大量湖南政要及资本大佬到场。
有关材料显示,王益接受李涛的另一请托,是其名下的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获得参与太平洋证券增发机会。
截至2007年3月31日,也就是太平洋证券筹划上市前后,该公司进行了两轮增资扩股,股本扩大了一倍,股东数量也增加到16家,不乏鲜有耳闻、来历难辨的“神秘股东”。其中在当年4月的增发中,李涛任法定代表人的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即是增资入股的四家小股东之一。
太平洋证券上市当天的最高价上摸49元,其后虽经大跌,提前进入者仍有十倍以上的利润。当年入股1000万元的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持股市值已破亿元。
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是深圳利联太阳广场,于1999年投资建成,李涛曾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2月10日该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刘太俊,但李涛仍持股90%。
庭审显示,李涛向王益行贿的方式颇多。除给刘芳菲的购房款,李涛还在王益带儿子到美国拉斯维加斯过年时,提供1万美元压岁钱。王益与前妻离婚后,一直与儿子王帆居住于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这是一片政府官员的居住区。王帆1985年生,2001年被送至美国读书。
另一些利益输送的方式,并未作为贿赂计入指控中。如李涛出巨资赞助王益作品交响音乐会《神州颂》的全国巡演,并担任总策划,同时音乐会的大部分门票也由李涛消化。在庭审中,王益称:“他(李涛)当初与我交往,我并不清楚是为了什么,现在我明白,他图的是我的职位。”
李涛目前去向不明,一说他被逮捕,一说已取保候审。《财经》记者查证,2009年6月24日,李涛曾以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之名,前往湖南考察其投资的高速项目。
谁是周宏
王益案中的最大行贿者,是其老乡周宏。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朝阳钢渣)董事长周宏请托,为其在企业经营、融资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分12次通过王磊(王益胞弟)或自己直接收受周宏贿赂630万元左右。
“之前的报道有误,周宏的行贿并不涉及他企业的贷款问题。”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朝阳钢渣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昆钢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98万元,周宏本人出资102万元。昆钢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4100万元,系昆钢集团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朝阳钢渣的营业范围主要是冶金钢渣、水渣综合利用、金属材料等,其作为昆钢的关联公司,承揽了集团多个工程项目。公司设址于昆明市圆通北路86号4-1幢202号,这里是云南冶金研究院的家属区,但小区居民表示并无4-1幢住宅楼,对该公司与周宏亦未有耳闻。
王益案一审开庭的第二天,2010年3月31日,昆钢集团发表声明称:“我公司从未涉及该案(王益案)。”
据《财经》记者了解,周宏与王益认识已数十年,并与王家兄妹关系甚密,生意往来频繁。
王益1956年4月生于滇西龙陵的一个普通白族家庭,排行老大,有一弟一妹。其父王寿南曾是云南省德宏州州委办干部,母亲杨美翠系汉族,现居于昆明水晶宫大梅园巷,隶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居委会。王益15岁起即被招工到云南昆明钢铁公司,周宏即是其早年工友。不过,王因得父亲扶持取得长期病假,一面拿着工资,一面在芒市建设兵团师部医院休假、学习。22岁那年,王益考上北大历史系,在此完成其本科与硕士的学业。
王益的弟弟王磊1958年12月生,离婚,曾在宏源证券任职;妹妹王薇1963年11月生,担任风驰广告公司主管。两人的户籍仍在云南,住所则与其父亲相同。
据2009年2月王益被“双开”的通报,“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此处亲属经营活动一事,即是将王磊、王薇开设公司介入太平洋证券上市一事。而周宏则是利益输送的特定关系人。
2007年12月28日,太平洋证券(601099.SH)通过与云大科技(600181.SH)股东换股而上市。这一路径既非新股发行也非借壳,而是由证监会办公厅向上交所发文挂牌。
随后《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在太平洋证券上市前后的两轮增资扩股中,王磊和王薇所在的公司便是太平洋证券的“神秘股东”之一。
这家公司名为天津市顺盈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顺盈),出资1503万元,持太平洋证券1%的原始股,上市后的市值高达近3亿元。
成立之初,天津顺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为王磊、丁华忠、何英、杨立安和王薇,出资额度分别为225万元、150万元、50万元、50万元和25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5%、30%、10%、10%和5%。其中,杨立安为法定代表人。
从一份离职证明看,这5个股东曾为同事,都曾服务于天津市明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1月集体离职,四个月后联手创办天津顺盈。
2006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磊,丁华忠、杨立安的股份转让给王磊,王磊占85%,王薇占5%,何英占10%。
2006年12月23日,天津顺盈增资到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宇。王磊把(共85%,出资425万元)61%的股权给王薇,24%的股权给周宏。变更后王薇出资675万元占67.5%,周宏出资200万占20%,孙宇出资75万元占7.5%,何英仍出资50元万占5%。
之后,王薇、周宏等股东全部退出,该公司股权又经多轮变更,2008年4月25日变更为宗建文50%,甘佳庚50%。此股权结构至今未变。
据知情者介绍,周宏与王氏兄妹的合作较多,12次行贿即是维系其与王益兄妹关系的纽带,其最早一笔贿赂可追溯至1999年——当年王益由证监会副主席调任开行副行长。
秘书联盟
王益身后,牵连者众。而最具标本意义的是以王益为首的秘书联盟,他们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阶层,不仅是上级个人权利的延伸,也为资本接近核心权利的通道。往往在重大的集团腐败案件中,都会有一秘书联盟。从1996年的“陈希同案”到2000年的“慕马案”“丛福奎案”,高官垮台的同时,秘书无一不深陷其中。
王益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学校短暂担任助教后进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办公厅,在那里工作长达7年。因得国家领导人的秘书身份,王益的不少人脉由此开始积累,“省级以上的干部包括秘书,王益很多都很熟悉,可以直接打交道”。
王益之前没有海外留学经历,他的证券知识和对资本运作的理解来自1993年那次失败而短暂的下海经历。加之英语不强,明显有别于活跃于国际资本市场的一批中国金融家。事实上,即使获得西南师大经济学博士,王益的经济学功底仍被金融圈视为“水货”。
不懂经济的王益,在2002年与一群资本玩家去西藏旅游时,哼的曲调被同行者称之为最上口的美妙歌曲。他从此添加了一项爱好,用电脑作曲,兼举办音乐会。
一个缺乏专业背景的领导秘书,日后得以从事专业的证监业务,可见其在权力结构中的运作脉络,因而秘书群体也是腐败案的最佳突破口,如王益开行前秘书孟涛,孟东窗事发于开行河南审计,审计人员利用孟涛利益输送的路径顺藤摸瓜,查到了王益的违规案件。
如果不是2007年开行的这次审计,这类隐蔽在权力内部的寻租行为并不易觉察。深谙政治游戏规则的王益,深知规避其腐败行为的风险,需有与其保持一致的秘书。王益证监会的前秘书雷波仅比其小两岁,在王益出任证监会副主席,分管股票发行、基金等重要部门,位高权重之时,雷波在证监会并无任何行政职务。
机缘源于1997年,王益生病住院,雷波前后奔忙悉心照料,王益出院之后,便调雷波担任他的秘书。秘书多由领导个人喜好选择,政治秘书群体私人化使官员腐败更具隐蔽性。两年后,王益从证监会调任开行工作,无任何专业背景的雷波被任命为上市公司部副处长。
此后,雷波离开证监会,投奔与王益交往密切的原涌金集团董事长魏东,担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后成为涌金旗下国金证券的董事长直至被查。雷波与王益的裙带关系,在魏东自杀后一度被聚焦,雷波曾出面解释,担任王益的秘书是组织上的安排,且这已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证券和银行分属两个不同行业,自己和王益仅仅保持的是昔日老下属和老上级的私人情感联系。
2009年5月13日晚,雷波成为王益案的延续,接受有关方面调查。这也意味着以王益为首的秘书联盟崩塌。
“判例”效应
“针对王益的量刑,可能存在较大的自由裁定空间。”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王益案或将在一审20多天后宣判,可能判处无期以上的徒刑。
王益被控受贿1190余万元,金额较大。但其认罪态度良好,法院量刑时或有考虑。
在王益之前,一些省部级官员的判例或可参考。被认定受贿626万余元的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因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受贿390余万元、贪污308万元,两罪并罚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受贿近696万余元,终审判处死缓。略为不同的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亦只获有期徒刑18年。
而王益高达上千万元的受贿金额,近年来并不多见。2005年的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亦可参照,其受贿1004万元、致使国有资产300万元被私分,因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死缓,单受贿一项罪名的量刑就是死缓。
不过,王益案更大的“判例”效应,还在于其过滤掉的敏感信息,尤其是涉及部分上市公司,均获得特殊的处理。
与王益命运休戚与共的证券上市公司,即包括太平洋证券、国金证券等。2007年12月28日,太平洋证券在上交所挂牌,令市场颇为震惊。资料显示,太平洋证券2004年、2005年分别亏损1623万元和2亿元,2006年才盈利。市场对于太平洋证券的蹊跷上市,表达出集体不满。
对于公众的质疑,证监会并未予以表态,涉及到如此重大事项的太平洋证券也未停牌做出说明。有关人士向《财经》记者解释,此次上市属于“股改特例”,对外的统一口径是“集体决策”。
倘若司法程序否定其上市路径的合法性,必将引起投资者的集体诉讼,这对证监会而言无疑面临巨大的压力。“几个部门商讨,决定执行折中方案,既要平衡投资者的集体利益,又要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并且防止集体诉讼的局面产生。”上述人员说。
接近专案组的人士称,王益的弟妹王磊、王薇以及香港商人李涛虽然成了太平洋证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但若不在司法上承认后者上市属于非法,亦很难追究王氏兄妹及李涛的刑责。对他们的指控,也只能停留在普通的现金贿赂上。
王益被秘密调查的2008年4月,证监会颁布券商“一参一控”规定——即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曾实际控制太平洋证券的“明天系”,现已宣布退出太平洋证券。而自2009年4月21日起,中组部、中央纪委联合派出的中央巡视组,开始在证监会进行长达四个月的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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