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衡量价值中交换价值部分的大小,它本身也不是越来越大、越大越好,而是随着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越来越小。因此,无论以什么形式来衡量劳动时间,是个别劳动时间还是社会劳动时间,都不能得出劳动时间越大越好因而“价值越大越好”的结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明的是整个市场共同体以至整个社会在生产同一类产品时所花费的社会性平均时间,是无数个别劳动时间的汇合平均;这个平均时间在社会生产率越低的时候它就越大,相反,在社会生产率越高的时候它就越小。所以,社会生产越发达,生产工艺越先进,生产效率越高,产品所具有的价值,无论是个别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即交换价值),都会越小。不过这与人们内心的含糊不清的价值观念并不相符。在人们看来,社会生产越发达、生产工艺越先进、生产效率越高,就能创造一个更大的价值(因为人们把创造更大使用价值混淆成更大价值了),相反,社会平均生产手段越落后原始,生产率越低下,所创造的价值就越小。但是,这与马克思上述论述存在矛盾,因为他明确指出,产品价值与生产率成反比,不管这个产品价值是指其个别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实际上我们已经从现实经济活动中看到,由于人类社会生产率历史性的提高,生产任何一个产品所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不断减小的,因此从这个社会时间来看,产品价值也在不断减小,它体现为人们(广大消费者)更容易获得他们生活生产所需要的各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