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节约型”社会。若我的理解没错,节约型社会应该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消费。且不论消费必要与否如何判断,单纯从降低消费一事来看,就是对扩大内需的打击。“两会”期间,有资料显示:仅仅2005年我国各级机关公车消费3000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公款考察旅游1000亿元。仅此三项合计就达6000亿元,倘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完全奏效,那么今年的政府支出将减少6000亿!由政府支出的乘数效应可知,总产出将成倍下降。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经济学不会判断哪些消费是应该的哪些消费是不应该的,只有消费者自己知道————他们会自发的按照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原则行事。那么我该反思的就不应该是公款造成了多大的浪费,而应该是如何调整那些消费者的约束条件。
只是这样一来,就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威胁。正因为目前的社会不和谐,所以才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不和谐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本质上看,还是个经济问题。“没有哪种罪行比贫穷更令人发指了”,经济因素是诱发犯罪中重要的动因。内需的持续萎靡使得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长受到抑制,因此才有近来声势日隆的“藏富于民”的声音。个人支配收入增长缓慢使本就分配不均的收入进一步拉大差距,从而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
再看看“新农村建设”。不管是建设农村还是建设城市,一个基本原则是私人资本(在我国称为民营资本)只会向着利润更高的地方移动。政府今年计划对农村投入的3000多亿元资金只是“输血”,而建设新农村的根本在于农村投资体制的自发运转,即“造血”。如果农村的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不能自发运转,中央再投入几万个亿也只能解一时之困。这样建设“新农村”可能会有两个后果:一是政府的资金没有投向有更高回报率的城市(仅从资金运行的效率看),造成资源利用未达到最大化(众所周知,目前支持中国经济的主体力量还是城市工业);二是对农村的“输血”不通畅(这是很有可能的:财政部长曾说那些中央发放的资金到了地方,就象水流进了干涸的河;另外,由于我国特有的四级行政体制的低效率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腐败可能也会导致资金没有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造成新的腐败不断滋生,农民情绪可能会日渐增长,社会又会增加不和谐的因素。
题外话:建设新农村的初衷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但它也是把双刃剑:一旦运用不好,不仅“中国农村的第二次变革”(《南方周末》语)失败,而且会引发更多的新问题,危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