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C+(V+M)。
他将商品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
(1) 从生产资料中转移到商品中的物化劳动形成的价值。包括:从厂房、机器设备等可反复使用的生产资料中,由于磨损,而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商品中的物化劳动;从原材料、辅助材料、能源等一次性消耗的生产资料一次性转移到商品中的物化劳动。这些转移到商品中的物化劳动,用字母C来表示。
(2) 劳动者在生产中付出的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这部分价值,用(V+M) 来表示。其中,V表示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中相当于资本家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部分的价值,M表示劳盍得新创造的价值中扣除工资部分以后的剩余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V,不能直接理解为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被工人消费掉了,不形成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中的V,是工人新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只不过是相当于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可用来抵偿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
我们再来看生产价格,它的构成是:生产价格=(C+V)+M
生产价格也分为两个部分:
(1) 成本(或费用)。用(C+V)来表示。其中,C表示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耗费在生产资料方面的成本或费用,包括:资本家按厂房、机器设备等在生产中磨损的比例所提取的折旧或摊销费用,资本家为购置原材料、能源等支付的费用等;V表示资本家为雇佣工人而支付的工资薪酬;
(2) 利润。用字母M来表示。是资本家通过出售商品而获得的以货币形式计量的收入,扣除资本家为生产商品而耗费的成本以后的剩余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构成“价值”各部分的C、V、M,与构成“生产价格”各部分的C、V、M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只能以劳动量(劳动时间)来计量,不可以用货币来计量,后者是可以用货币来计量的)